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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赛马”——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6:40 信息来源:舒城县科技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科〔2023〕18号



关于印发

《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赛马”——科技特派员工作 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

《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1日


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科技

特派员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评分细则》要求,县委农办每个季度对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开展争先创优评比,县科技局负责“一、粮食安全保障-5.科技特派员”一项指标(分值1分),该分值具体评分细则及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按季度在“安徽省科技特派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服务进展及成效情况。

(二)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知晓度、真实性、满意度等情况。

二、考核方案

(一)督查考核时间:2023年9月、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6月中旬,依此递推。

(二)督查考核季度:2023年6-8月、2023年9-11月、2024年12-2月、2024年3月-5月,依此递推。

(三)考核分值及获取方式:

1.结对服务行政村的科技特派员按季度在“安徽省科技特派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服务进展及成效情况(0.6分):

县科技局组织人员核对本季度各乡镇(开发区)系统填报服务成效情况,填报截止时间为本季度最后一月28日。每季度缺一村未填报的扣0.6分,据实打分。

2.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知晓度、真实性、满意度等情况(0.4分):

县科技局组织若干调查小组,每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对乡镇(开发区)进行分组抽查。每季度每乡镇(开发区)抽检2个村(含街道),每个村(含街道)只需一个调查对象填写,对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知晓率、真实性、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村书记或科技专干,现场发放《科技特派员工作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本人据实填写签字后,由调查小组带回,集中与“安徽省科技特派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管理系统服务记录填报情况由农社股提供给各小组),并打分(满分40分,按比例折合为0.4分),行政村(含街道)平均得分按比例折合为该乡镇(开发区)得分。发现科技特派员身体健康状况有问题不适合服务的或拒绝被调查的,该项不得分。

三、结果运用

集中核对结束后,折合汇总各乡镇(开发区)得分,提交县委农办,调查结果纳入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季度考核及各乡镇(开发区)乡村振兴的年终考核。

四、纪律要求

(一)强化工作作风。调查组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结果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地反应出各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情况。调查对象要根据自己掌握情况,据实填写《科技特派员工作调查问卷》,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情况作相应处理。

(二)积极支持配合。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与调查人员的配合,保障好调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调查组需要核查的相关资料,被调查乡镇(开发区)必须如实及时提供,不得故意拖延。在下村走访过程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乡镇(开发区)干部不得陪同下村干扰调查。

(三)严明政治纪律。抽签工作邀请县教育局派驻纪检组参加,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调查组不得泄露调查过程中获取的文件、资料、数据、现场照片、问题和报告内容。不得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发布关于调查的有关事宜。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附件1.科技特派员工作调查问卷

2.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乡镇(开发区)评分细则(科技特派员)

 附件1、科技特派员工作调查问卷.xlsx
附件2、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乡镇(开发区)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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