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特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关乡镇(开发区)、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为加强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23〕9 号)文件精神 ,结合省委农办乡村振兴战略实地考核要求,现印发《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3日
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试行)
为巩固提升我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进一步规范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县域内示范带动推广作用,每年度对备案的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价。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参评对象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和农业科技园区),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已取消资格的不参评。本着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同一牵头(依托)单位建立的创新平台,以最新认定平台的参与评优。
二、优秀比例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23〕9 号)文件精神,每年度对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价,优秀比率15%(评优名额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
1.参评对象对照相应考评标准(见附件2)开展自评,于次年1月15日前向县科特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绩效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2.县科特办依据考评标准,统一对考评对象进行信用查询、实地察看、综合评审。
3.县科特办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布。
四、评优奖励
对当年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小计50万元,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评优名额
2.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标准(试行)
3.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附件1:
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评优名额
类别 |
备案在册数 |
评优比率 |
名 额 |
奖补金额(万元) |
|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
10 |
|
2 |
10 |
|
科技特派团 |
5 |
1 |
5 |
||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 |
10 |
2 |
10 |
||
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
科技专家大院 |
34 |
3 |
25 |
|
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 |
1
|
||||
农业科技园区 |
1 |
||||
合计 |
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