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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8:05 信息来源:舒城县科技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科特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关乡镇(开发区)、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为加强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23〕9 号)文件精神 结合省委农办乡村振兴战略实地考核要求,现印发《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13


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试行)

为巩固提升我县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进一步规范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县域内示范带动推广作用,每年度对备案的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价。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参评对象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和农业科技园区),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已取消资格的不参评。本着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同一牵头(依托)单位建立的创新平台,以最新认定平台的参与评优。

二、优秀比例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239 号)文件精神每年度对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评价,优秀比15%评优名额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

1.参评对象对照相应考评标准见附件2开展自评,年1月15日前向县科特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绩效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2.县科特办依据考评标准,统一对考评对象进行信用查询、实地察看、综合评审。

3.科特办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布。

评优奖励

 当年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小计50万元,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评优名额

2.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标准(试行)

3.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附件1

 

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评优名额 

 

类别

备案在册数

评优比

奖补金额(万元)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10

 

2

10

科技特派团

5

1

5

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

10

2

10

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专家大院

34

3

25

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

1

 

农业科技园区

1

合计

50万元

附件2.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标准(试行).xlsx
附件3:舒城县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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