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 部门年度总体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数总数达到110家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1.6%以上,按照市局给各县区下达的年度目标,按时完成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任务。
(二)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来,县科技局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先后到上海青浦、宣城市、合肥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实施局领导班子研发投入包保制度,制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行动方案,以创新型县建设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为突破,狠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不断壮大创新主体。
(三)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等。
县科技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进行绩效自评填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通过查账目、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对照绩效自评表, .对县科技局2022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并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对实施情况进行评分,对未拨付的资金进行了解,督促其拨付。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总体预算为4297404. 42元,执行数4198228. 42元,执行率97.69%,涉及项目16个,项自内容包括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省级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县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等。预算基本执行到位。部分项目由于大学生科技特派员主动解除合同导致资金未执行,后续会加强监管,保证资金执行到位。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分数情况及分析
2023年舒城县科学技术局部门对2023年度16个项目进行自评,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我局本级自评覆盖率100%。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分数总体较好,有16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含)-10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占比100%。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77,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加大创新主体培育。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修订完善《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稳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扶持标准。坚持梯队培育,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队伍培育体系。制定实施乡镇(开发区)科技创新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截止11月份,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分三批申报,第一批推荐申报30家,通过认定24家(其中复审6家,新认定18家)。第二批推荐申报26家,通过认定21家(其中复审5家,新认定16家)。第三批推荐申报10家,经省级审核,舒城县高企总量达到127家,较2022年净增36家。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广泛宣传科技政策,以高企申报为抓手,深入摸排掌握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科技中小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做到应评尽评。截止10月底,我县科技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86 家,全市第三。三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以产业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创新平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变。今年新增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家,目前拥有省级创新平台6家、市级创新平台13家。四是加强孵化平台建设管理。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孵化科技型企业,目前我县孵化平台,在孵企业130家,孵化高新技术企业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
2.加强企业创新研发投入。组织开展研发统计业务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员业务能力。制定出台《舒城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舒城县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统计包保方案》,提高统计、填报质量。建立科技创新统计工作奖励制度,对创新主体及个人按政策分别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规上企业有研发经费投入达110家,研发费用为5.4亿元,占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的2. 0%,全社会研发投入为6. 19亿元,强度占比为1.65%,总量及增幅居全市第一。截止2023年10月份我县规上企业有研发投入的达156家,研发费用为5.1亿元。
3.加快创新农业科技平台建设。一是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持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结合各行政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现有科技特派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充实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目前共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15人,市级科技特派员211人,县级科技特派员195人,实现全县398个行政村(含4个街道社区)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全覆盖。二是农业科技攻关行动。突出农业高质高效,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引导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高校院所合作,依托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联合开展种业创新。针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实施“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功能性有机肥及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三是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 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聚焦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打造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农业头部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凝练“科技特派员+企业+行政村”等模式,组建蔬菜、油茶、水稻、茶叶、中药材5个主导产业科技特派团,建设10个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0家省级特派员工作站,34家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优质科技服务向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延伸。推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转型升级,积极创建省级创新型县。争取县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经费96.8万元,修订出台《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当年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鼓励全县科技特派员投身创业。
(三)分析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原因
1.体制结算-地方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全年预算数13.5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地方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为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应于第二年地方科技人才考核均合格再予以支付。后续会加强监管,保证资金执行到位。
2.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全年预算数1.5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为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应于第二年三区人才考核均合格再予以支付。后续会加强监管,保证资金执行到位。
3. 科技特派员资金全年预算数129.6万元,全年执行数29.6万元,预算执行率22.84%。是因为其中100万元在2022年创新驱动发展资金项目中予以支付完成,为免重复奖补,未执行预算。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投入中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中符合规定的程序,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等,完整体现了项目的公正性。
项目实际绩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很好的完成了年初预算的主要任务。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金分发及时到位,分配结果和安排项目明细经相关文件、县委县政府及科技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分批次批复下达,下达后按照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预算管理意识,优先保障固定性、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完善资金使用效率。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发挥统筹效应,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强化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各项经费按规定申请、审批、使用。严禁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