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科技局的认真细致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任务,全局上下集心协力,奋力拼搏,现认真梳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进度,并对2025年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谋划,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股室所负责人各负其责、全体干部全员服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每月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按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月召开支部委员会,1月19日召开2023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共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丰富党员活动方式。 3月21日组织党员赴毛主席视察舒茶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安徽先锋网及舒城先锋网观看党员教育电视片全年不少于12场次。四是强化结对共建工作。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党员干部带头进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共建单位龙祥社区,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及群众,与柏林乡蔡店村签订“党建联盟”协议,日常定期走访帮扶脱贫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现状和需求。
2.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自4月起至7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出台《舒城县科技局党组在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舒科党组发〔2024〕2号),成立舒城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层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局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共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党支部每月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5月22日局党组书记上了纪律专题党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铁纪正风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1、持续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自2023年1月16日,省科技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确定舒城县等22个县(市)开展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2023-2025年)。我县跟进成立了舒城县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及时印发《舒城县创新型县建设指标体系(2023-2025年)》。
2、持续推进科技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一是强化科技政策的宣传,加强科技信息宣传报道,在情报所网站发布信息80多条,按照政府办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保质保量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县科技局科技创新台账》。二是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了“文明过春节”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召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培训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宣传活动、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现场宣传活动、“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九九重阳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3、进一步强化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目前我县已审批1家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已完成,为促进我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安全的运转,今年以来,共开展各项检查10次。
4、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公开信息。10月29日召开《舒城县推深做实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县级第一、二季度测评中排名靠前,积极参与全县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被评为2023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先进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按照要求进行完善,主要对17项清单进行编制,梳理办事指南的各个步骤,整改完成查摆的所有问题。
5、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重视企业自主创新。常态化开展研发投入宣传工作,围绕县域经济考核目标,按照新修订完善的《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兑现研发投入奖励补助,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2.00%,较上年度增长0.35个百分点,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7.06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2%,核定率、研发投入总量、增幅均居全市第一;规下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6家,合计研发费用1051.2万元,科研机构填报研发费用6069万元。
6、大力发展创新主体。深入企业常态化开展科技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摸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底高企总数127家,到期高企27家,2024年前两批成功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6家(新认定47家,重新认定19家),总数达到166家,净增39家,第三批申报10家,目前还在省级审核当中,预测高企总量突破170家;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全年分4批,共入库科小295家,增幅58.6%,全市排名第一位,总数位居全市第三位。
7、组织科技项目申报。积极组织县域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项目,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为企业争取省级项目资金。
8、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高能级创新平台,7月份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备案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备案2024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积极推荐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建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目前我县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8家。徽网在线众创空间成功升级为省级众创空间,全县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家、孵化器1家。
9、完成科技创新季度“赛马”月调度工作。针对赛马指标、科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谋划,充分发挥各乡镇属地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商沟通,狠抓指标提升,各项重点指标在全市取得较好位次,多次在调度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10、开展研发投入奖励申报。为加强政策的延续性,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今年4月份,对规上有研发活动企业开展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奖励兑现申报,申报企业71家,涉及奖励资金630.1万元。
11、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发展体系。一是按照《2024年舒城县人才和科创专班对口合作计划》,加强与上海市青浦区科委合作交流,争取上海市农科院来舒城对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指导和推荐盛世百川和桢玥生态两家企业申报博士驿站。制定《舒城县领军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初稿。出台《舒城县“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经自主匹配、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信用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选认舒城县2024年首批“科技副总”14名。二是在全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擂台赛考核中“科技特派员”一项指标占1分,出台评分细则,并报送各乡镇三季度指标考核情况。三是做好宣州区对口帮扶和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并推进落实,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并开展家禽养殖技术培训会一场,培训30余人次。
12、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力量人才队伍体系化。一是结合各行政村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现有科技特派员进行调整,通过各乡镇联络员推荐上报,共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15人,市级科技特派员209人,县级科技特派员187人,总人数411人,实现全县398个行政村(含4个街道)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结对服务全覆盖。开展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绩效评价工作,推荐优秀市级科技特派员32名,评选优秀县级科技特派员28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个、科技特派团1个、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2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3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1个、农业科技园区1个。二是积极督促“一对一”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到村开展科技服务,出台《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结对服务行政村实绩考核细则》,要求结对村科技特派员一年服务不少于6次,培训不少于1次。2023-2024年,我县开展一对一服务行政村的科技特派员,每位科技特派员开展现场科技服务均超过6次。并依据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对结对服务情况进行打分,共兑现工作经费50.17万元。三是优化管理好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平台。
13、推进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顺利完成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在研项目全面自查及整改,配合做好省市3个项目验收工作。推荐2个项目申报省科技特派员赋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项目。推荐中新联科公司“电镀园区废水资源化与深度处理超低排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成功申报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荐项目。做好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季度调度等工作,督促按时开展服务,上传服务记录和培训记录。
二、存在短板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局党组及党支部理论学习在“真领会”上还需再下功夫,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学习钻研不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的不深。日常工作中强调干好实际业务多一些,突出党的统筹领导作用少一些,抓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上方法不多、形式不活。
二是政策资金兑现不及时,工作开展受限。农业科技方面:目前5个科技特派团工作经费启动经费25万元尚未到位,工作开展艰难。工业科技方面:2023年科技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也未到位,工作开展举步维艰。应兑未兑企业奖补资金3719.72万元,其中2022年1011.42万元、2023年2708.3万元。
三是创新科技要数短缺。人才方面:一是引进海外人才、高尖端技术人才来我县工作的渠道偏窄、办法不多。二是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因职工提高技能水平相应薪资待遇要上涨,部分企业缺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动性。企业方面:企业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与省外尤其是沪苏浙高校院所合作较少,沟通渠道狭窄。
四是争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难度较大。我县虽成功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但与其他兄弟县区相比差距大。同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较高,且重点专注工业“四基”领域,我县现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速、研发费用占比、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尚有不足,且行业结构不优,缺乏竞争力。
五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一是吸纳沪苏浙高校院所技术合同成交额不足。二是难以从沪苏浙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三、工作亮点
(一)农业科技方面:一是加强工作调研。紧盯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对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情况进行调研。通过现场访谈对“三区”人才结对服务真实性、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调查。坚持把考核结果与科技特派员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表现优秀的个人优先考虑,表现较差的不予留任。根据调研结果,确定2024年选认名单。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科技特派团项目“西甜瓜新品种示范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示范推广”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督促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
(二)工业科技方面:一是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建立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强政策激励引导,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宣传培训,量身打造个性化培育方案。2024年全年高企申报量88家,已通过认定66家,高企总量全市排名第一。二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研发投入稳步提升。实施“月2030”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研发投入归集统计、研发资料完善、开展项目备案、年报填报工作,提高研发费用核准率。10月份国家统计反馈核定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7.06亿元,核定率73.67%,研发费用增长29.88%,研发费用总量及增长均居全市第一。三是大抓科小入库工作,科小总量快速增长。年初我局认真谋划合理部署科小入库工作,6月份开网后,以上年度科小及新增高企为首批次集中入库一批、分片区包保联合各乡镇开发区现场指导突击一批、发挥服务机构服务优势线上新增一批,截止9月30日关网,全县共入库科小295家,增幅58.6%,全市排名第一。
四、2025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R&D占GDP比重达1.75%的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调度,指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继续落实研发包保专班制度,巩固提升研发包保成果,不断挖掘新的研发投入增长源,实现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企业不断增长。力争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1.75%。
二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提升企业申报积极性。建立梯度培育机制,重点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积极性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重点培育动态管理,定期充实更新,形成源源不断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力争高企总量突破170家。
三是鼓励企业加强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积极创新研发,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引进高校、院所及省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先进技术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局任务目标,完成我县企业吸纳技术合同任务目标。
四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持续摸排有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企业,纳入到科小培育库,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做好研发费用归集,辅导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为抓手,提升企业入库积极性。
五是做好科技人才工作。一是人才引进。围绕全县产业、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帮助企业联系对接专业对口的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二是人才培养。加大现有科技人才的培训力度,强化培训针对性,同时加大高技能人才政策宣传和兑现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技能人才培养,营造氛围。
六是深化科技助农工作。继续做好科技特派员帮扶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服务队作用,不断强化服务长效机制。实施科技特派员素质提升工作,提升科技特派员选认质量,开展常态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线上线下培训,提高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能力。
七是健全科技特派员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结对服务行政村考核细则,将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切实提高服务实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八是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筹备全年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工作,做好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按月及时收缴党费,筹划好主题党日活动及工会活动,“七一”红色教育活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九是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始终绷紧意识形态责任这根“弦”,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放松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开展每季度1次的常规研判。
十是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促使校外培训服务上新水平,不断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办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