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公安局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总结

    舒城县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13 16:32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0年,舒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全、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高度重视,落实任务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局多次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具体创建工作,确定局分管领导主抓,局法制大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

    二、加强法治阵地建设,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在县局大厅、文化长廊等多处设立专题法治宣传橱窗,将公正公平执法为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治建设内容纳入,营造出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全面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一是坚持事前公开。在公安网站上公开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所有执法依据、办案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救济投诉途径等。在各窗口单位公示公开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资格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并及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在接待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时,积极落实“三个当场”,即当场制作报案《询问笔录》,当场制作《受案回执》并交付报案人,方便报案人向办案民警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报案群众提供的证据,当场予以接受。在刑事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案件的被侵害人或其家属及时告知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和窗口设立执法监督岗,公开执法民警岗位信息和执法资格。三是严格落实事后公开。我局指挥中心定期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电话回访,记录群众满意率情况,并对应当公开的处罚文书在政务服务网站予以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目前,我局共配置执法记录仪306部、执法视音频采集站45台,一线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全面实行智能化数字化归档管理。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视频并且确保能储存3个月以上,建立光盘刻录登记本等相关档案资料并规范日常管理。三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扎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相继制定出台了《舒城县公安局案件集体研究规定》《舒城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法制审核相关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核程序、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和法制员审核把关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严格刑事案件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

    对全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案件及嫌疑人逐一梳理列表,并同步更新上传至县局主页“刑事案件动态监督”栏目,便于办案民警查阅核对。同时下发执法建议,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对刑事案件采取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等处理。减少了刑事案件办理周期,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避免了强制措施超期等不规范现象。

    2020年以来,法制大队审核民警牵头办案单位就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与检察院、法院进行当面沟通,明晰办案思路,大幅减少了案件侦办时间,提高了办案水平和效率。为着力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刑事办案质量,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特邀律师参加座谈会,并于会后下发通报,就刑事执法工作中问题提出规范要求。

    五、全力以赴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头等大事来对待,认真开展相关阅卷审核复核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在专人审核后集体讨论。对较疑难复杂案件,审核民警提前介入,从侦查环节参与案件分析、帮助理清办案思路,确保经县局审核的涉黑涉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六、突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水平

    一是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6.26禁毒日”、江淮普法行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刑侦、治安、交管和法制等警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群众进行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二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局直各执法警种部门和派出所先后深入县内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场所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主题宣讲、法治讲座、播放光盘和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一年来,全局先后为中小学、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300余次,上万人(次)参加。三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地段、分人群,深入辖区餐饮业、建设工地等场所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律宣传。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征文、法治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借助媒体平台,通过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宣传相关法律。同时积极调动发挥全体民警、辅警参与法治宣传积极性,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1126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第四核查组组长殷本明实地核查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期间,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推动、健全机制、创新方式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作用

    按要求制定了《舒城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设立调解室并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行政调解工作措施,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多元化渠道化解。

    八、多措并举,深化依法治理

    注重教育与治理相结合,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涉黄场所联合整治行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共同推进。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各类政治理论培训、“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轮训、法制员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达标考核培训、警衔晋升培训、警务实战全警大练兵、全县公安机关政治教(指)导员培训、科所队长专班培训等,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民警日常执法、晋升、任职培训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法律知识水平。

    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

    我局现有公职律师3名,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积极调动本单位公职律师的积极性,让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发挥有效作用。

    十一、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通过定期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办案民警分别对典型案件以课件方式交叉评析,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创新思维,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机制建设;通过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分批观看“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警示教育片,确保实现“人人观看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有所触动”的教育果。

    十二、不断创新,推广典型

    近年来,县局多项工作在市局考核中名列前茅,同时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县局对获得“执法之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和办案积分制获奖名次的民警,以及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予以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奖惩情况也与民警个人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相挂钩。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造全县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多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应用水平。

                        

     

     舒城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7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