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五)行罚决字〔2021〕1559号 |
猥亵 |
2021年9月20日21时许,在五显镇五显村上河队某出租屋内,程某酒后强制性对王某实施猥亵,用手摸的方式猥亵王某的腿部、胸部,后将王某推至床上用亲吻的方式对其实施猥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60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9日21时至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酒店内,张某与他人以人民币为赌注,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夏**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61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9日21时至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酒店内,夏某与他人以人民币为赌注,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62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9日21时至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酒店内,汪某与他人以人民币为赌注,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63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9日21时至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酒店内,宋某与他人以人民币为赌注,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1〕1564号 |
诈骗 |
2021年7月13日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一早餐摊,张某冒充工地工头、以大量购买早餐为由获得倪某信任,后将倪某一辆电瓶车骗走并出售,非法获利300元。7月14日7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窗帘店,张某以购买窗帘获得卞某信任,后将卞某一辆电瓶车骗走并自用至被查获,7月15日经舒城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该车价格为1975元。9月12日,在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张某冒充某酒店员工、以采购板栗为由骗得王某13斤板栗并食用,板栗价值50余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拾伍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65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9日21时至25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酒店内,张某与他人用人民币为赌注,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1-11-1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盛**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1566号 |
嫖娼 |
2021年11月18日16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杨某租住的一门面房内,盛某与杨某商定以八十元的价格嫖娼,随后黄某和盛某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三人现场被民警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1-11-1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黄** |
自然人 |
护照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1567号 |
卖淫 |
2021年11月18日16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杨某租住的一门面房内,盛某与杨某商定以八十元的价格嫖娼,随后黄某和盛某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三人现场被民警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1-11-1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1568号 |
构成容留卖淫 |
2021年11月18日16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杨某租住的一门面房内,盛某与杨某商定以八十元的价格嫖娼,随后黄某和盛某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三人现场被民警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二日 |
2021-11-1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1〕1569号 |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 |
2021年10月07日06时50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三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孔集境内,刮撞行人李某,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李某受伤,发生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拾伍日、罚款贰仟元 |
2021-11-20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何**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1〕1570号 |
扰乱单位秩序 |
2021年11月21日12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一工地内,何某与架子工老板宋某因拖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何某在现场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协调双方进行核对工量或前往劳动部门解决。何某在现场不服从协调并扬言不支付工资就要进入工地内闹事。在出警民警引导后何某仍不听劝阻,强行冲进工地并攀爬至防护网处扬言跳楼,造成工地内部施工中断,严重影响工地内部正常施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1-11-2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孔**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千)行罚决字〔2021〕1571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2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千人桥镇境内一商店内,孔某与他人用麻将以“推倒胡”的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袁**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千)行罚决字〔2021〕1572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2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千人桥镇境内一商店内,袁某与他人用麻将以“推倒胡”的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孙**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1〕1573号 |
猥亵 |
2021年8月7日14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孔集陈某家中,孙某以到浴室洗澡的名义进到陈某家中并打开陈某的卧室门看到其正在写作业,后孙某与陈某攀谈过程中用手摸了陈某的头部、后颈部和胸部,孙某的行为构成猥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八日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韦**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1574号 |
卖淫 |
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一理发店内,韦某以30元价格给吴某按摩和手淫,吴某未付钱的情况下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吴**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1575号 |
嫖娼 |
2021年11月23日上午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一理发店内,韦某以30元价格给吴某按摩和手淫,吴某未付钱的情况下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千)行罚决字〔2021〕1576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2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千人桥镇境内一商店内,赵某与他人用麻将以“推倒胡”的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千)行罚决字〔2021〕1577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2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千人桥镇境内一商店内,李某与他人用麻将以“推倒胡”的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1-11-2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1〕1578号 |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
2021年11月10日下午,杭埠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路边,赵某使用经过改装的一辆无号牌厢式货车非法储存汽油174升,销售汽油违法所得4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殷**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1〕1579号 |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
2021年11月10日下午,杭埠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一马路边,殷某使用经过改装的面包车非法储存汽油124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夏**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千)行罚决字〔2021〕1580号 |
赌博 |
2021年11月2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千人桥镇下三村一商店内,夏某与他人用麻将以“推倒胡”的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徐**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1〕1581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1年8月26日13时24分左右,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对你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时,检测结果其血液内乙醇酒精含量为7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两千三百元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曾**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82号 |
殴打他人 |
2021年10月6日15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行政楼门口,公司董事长曾某与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因工作上的事情发生矛盾,曾某用手打了张某的头、面部,曾某的儿子曾某(公司行政主管)看见后也用手打了张某的头部等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曾**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83号 |
殴打他人 |
2021年10月6日15时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行政楼门口,公司董事长曾某与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因工作上的事情发生矛盾,曾某用手打了张某的头、面部,曾某的儿子曾某(公司行政主管)看见后也用手打了张早应的头部等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余** |
自然人 |
护照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1〕1584号 |
赌博 |
2021年7月14日23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开发区某饭店包厢内,陈某等人使用麻将牌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余某在现场以“钓小鱼”方式参与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 |
2021-11-2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护照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1585号 |
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 |
2021年9月27日10时许,我单位工作中发现在舒城县境内一电竞公寓在未获得公安许可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仍在继续经营,经营持续时间约一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一款(三)项、第五十四条二款、第十一条二款 |
行政拘留;
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1-11-2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舒城姜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法人及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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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公(杭)行罚决字〔2021〕1586号 |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 |
2021年5月至10月份期间,舒城姜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明知CHANKEO某为老挝国籍的情况下,仍介绍CHANKEO某到杭埠镇兴高胜电子公司工作,并从中赚取小时工差价人民币19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五千元 |
2021-11-2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