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舒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0:45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现将《舒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做好落实。

             

             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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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现就舒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的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公安工作相关政策、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面广,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素质好,应变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普通话基础较好,善于同各类人员特别是能与媒体记者打交道;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气质和亲和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局领导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负责全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协助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工作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

  3、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公安工作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境内外媒体记者对公安相关工作的采访接待;

  5、参加新闻发言人学习培训,通报年度内全局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对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新闻发布审批管理。县局及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外,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确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的,须在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前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载明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主体名称、发布人、联系人、拟邀请新闻单位名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新闻发布的内容和材料进行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反馈审核意见。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组织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有: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印发新闻通稿;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执政为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

3、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责任纪律。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新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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