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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6-10 10:35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舒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为总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方向,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法治化工作水平,为全县政治安全、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学习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重要会议组织学。倡导全体民警、辅警通过理论书籍、微博网站、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载体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角度深入研究、高标准推动践行,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各类政治理论培训、法制员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达标考核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民警日常执法、晋升、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法律知识水平。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案件审核工作

2021年度,法制部门共审核各类案件2691起,其中行政案件688起,行政拘留860人,刑事立案2003起,刑事拘留225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417人,移送审查起诉466人,提请批准逮捕129人,撤销案件72起;测评打分1112起案件(含派出所自办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对重大疑难案件确定专人专审,敏感案(事)件提前介入,网民问政、市长信箱(热线)等涉法类答复、法律合同等文书规范性审查等工作。

(二)案件管理中心工作

每日检查各执法办案单位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时限、办案区管理使用、涉案财物管理、206系统及实体材料上传、短信评警系统不满意短信电话回访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梳理发现应受(立)案未受(立)案警情共20起,案件超期办理8起,下发案管监督通报5期。落实刑事案件“三统一”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归口接收工作。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方面

    1.坚持季度执法质量考评、专项检查与日常案件测评相结合

季度考评采取法制民警带队,抽调部分单位法制员实地考评,专项考评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所队主要负责人主办案件、优秀和得分最低卷宗,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同时结合日常案件测评,全面管控案件执法质量。

2.推动落实案管室工作职能

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所(队)案件管理室工作规定》,法制大队对各单位落实警情 “日清、周通报、月小结”等案管业务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并下发通报,督促各单位切实开展案管室工作,全面规范全局警情受立案、实体材料上传和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的执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局执法信息化工作管理水平。

3.持续开展接处警源头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按照县局《舒城县公安局警情处置若干规定》,坚持由法制、信访、指挥中心和纪委参加的接处警、受立案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机制,每月梳理研究在接处警受立案等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从源头及时发现、整治问题,今年对不规范执法问题下发通报3起,对构成执法过错的提请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追责。

4.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坚持集体研究制度

严格执行案件四级把关制度,坚持办案民警拿出初步意见、办案单位法制员初审、办案单位负责人再审、法制大队审核、局领导审批等四级把关制度。按照《舒城县公安局案件集体研究规定》,对刑事案件撤销案件,刑拘、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对嫌疑人采取强制隔离戒毒等10种情形的案件始终坚持三名以上局领导集体研究制度。

5.推进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2017年率先在全市建成县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去年我局投入160余万元对原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整合我局办公用房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含涉案车辆和大型涉案财物保管),并实行信息化智能管控,年初已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修订《舒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县局执法办案中心的管理和使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修订《舒城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6.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了全县公安机关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鼓励民警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销书籍费用,目前全局共4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3人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民警参加了我局侦办“7.28”跨境网络赌博专案陈某林代付团伙开设赌场和帮信犯罪一案的法院庭审旁听。

7.积极运用办案积分制工作激励机制

按照县局《舒城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制结果运用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对民警执法办案积分来评定、衡量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执法工作绩效,开展季度评奖、送奖上门,下发表彰通报,把执法办案积分同干部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4+1岗位争先评先评优等相挂钩。自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以来,已开展送奖7次。

8.动态梳理监管、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对在侦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案件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梳理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和行政拘留执行情况,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处理。今年共下发执法建议19起,执法不规范通报2起,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1人。

(四)信访工作

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先后制定《舒城县公安局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办理工作制度》,注重初信初访办理,通过严格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访制度要求,重复访和越级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全年窗口共接待信访人326人次,共办理信访件105件,办结98件;根据公安部、省厅要求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化解公安部信访积案13件,化解率100%,提前完成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化解60%的目标要求;化解省厅信访积案8件,化解率也是100%;同时化解我局自行摸排的信访积案5起;落实局领导接访28起,其中一把手接访4起,完成了上级局领导的接访任务要求。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作用

(一)加速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县局结合去年“创建”考核验收细则及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制定本年度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结合编订的《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汇编》印发给25个公安派出所,进一步解决“干哪些,怎么干”的问题,指导各派出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步骤。鼓励各派出所结合各自辖区特点,突出亮点、补齐短板,不搞千篇一律,突出“一所一品”。杭埠公安派出所顺利通过市局、省厅两级考评验收,被省公安厅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聚焦关键节点做好相关治安要素管控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在紧盯全局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结合年内“建党一百周年”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各公安派出所提前启动为期1个月的矛盾纠纷隐患整体摸排,为关键节点期间的治安环境把握提前量、奠定稳定基础。今年以来,全局公安派出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863起,化解6803起,矛盾纠纷当月调解完成率96.2%,关键节点期间未发生负面、恶劣影响类矛盾纠纷事件。

(三)夯实“警民联调”工作根基

针对基层“警民联调”室专、兼职警民联调员配置不足、人员不力等根本性问题,于5月份启动专、兼“警民联调”员选配工作,并要求城、乡“警民联调”室分别以城区不少于1名专职调解员、5名兼职调解员;乡、镇(管委会)不少于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对基层专业调解力量进行增补。同时,印发《舒城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通知》对经费、人员等进行规范和要求。截至目前,25个“警民联调”室中已有16个完成人员选聘、增补工作并落实经费保障。今年以来,县局通过“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已化解矛盾纠纷1814起,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派出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工作压力。

(四)扎实推进落实派出所综合性窗口设置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暨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等工作现场会后,县局党委立即推进此项工作。县局制定了《舒城县公安派出所参与办理交通、出入境管理相关业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参与办理交通、出入境管理业务的参与范围和业务范畴,细化了各警种部门职责任务,确定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为扎实推进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召开了全局公安派出所长、业务骨干培训会议。8月上旬,业务启动当天,全县公安派出所共受理、办结交管等业务11项,其中偏远地区业务办理量占比当日受理量的73%,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截止目前,我局各公安派出所共受理、办结交通管理业务1407项, 其中交通违法处理业务1070项、补证换证业务287项、核发检验标志业务42项、补换行驶证业务7项、行驶证变更联系方式1项。公安派出所综合性窗口真正成为“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平台,成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

(五)加快推进 “两区六室”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7月下旬全市公安机关“两区六室”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后,县局将其作为“强基固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牵头投入紧张工作。在起草县局《工作方案》中,紧盯“两区六室”工作实质,旨在通过“两区六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功能区划分和建设工作,创新提出“2+6+X”的工作模式(暨市局规范“两区”“六室”为基础建设项,同时兼顾派出所应设未设的功能区、室同步进行建设规划)并被县局采纳。在首批建设中,将全局9个枪弹室建设不规范的派出所同期纳入建设。目前,县局已完成首批11个公安派出所“两区六室”建设计划中4个派出所的整体建设任务,其余7个公安派出所已完成立项招标,年内将如期完成全部建设计划。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在全县旅馆推行“刷脸入住”的便民利民措施,为没有携带身份证件的旅客入住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刷脸入住53611人次。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今年以来刻制公章17031枚。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协助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今年以来已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253112655枚,为企业节省成本936470元。压缩行政许可时间,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购买、运输许可已经由法定期限(3日、5日)实现了当场办理,群众只需跑一次。

(七)成立城区户政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做好便民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户口及居民身份证事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成果和良好形象,成立城区户政管理服务中心,将城区城东、城南、开发区四个派出所的户口、身份证业务实行统一集中办理。节假日及周末时间,及时做好值班安排,为派出所户籍业务做好服务工作。中高考期间,安排部署各户籍窗口为中高考学生办理证件开辟绿色通道业务。及时回复网上问政业务,针对网民在政府各网站或信箱咨询和投诉户口相关事宜,做到及时、规范、准确答复,同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回复网上问政信息34条。继续办理好互联网+户政业务,持续做好在户籍窗口办理的户籍业务全部可在安徽e网通网上办理。

五、多措并举,深化依法治理

坚持目标引领、底线思维,注重教育与治理相结合,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涉黄场所联合整治行动、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共同推进。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全县实情出发,针对新的黄赌形势制定新的工作措施,有的放矢的开展查禁黄赌工作,科学评估打击黄赌工作成效,整合了办案资源,进一步增强内动力。

积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水利、环保、林业、农委、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食药环森安全大检查,摸排各类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的有效线索。

加强春节、清明节及重要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发布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责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六、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水平

一是1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日、“6.3”虎门销烟、“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刑侦、经侦、治安、交管、禁毒和法制等警种民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群众进行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宣传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其中柏林派出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被安徽新闻网转载。

二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局各执法警种部门和派出所先后深入县内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场所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主题宣讲、法治讲座、播放宣传片和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选定城关龙津桥社区、电信公司开展“零酒驾”社区创建活动,并邀请全国、全省劳模程大春、朱洪波、葛义学担任文明出行代言人,以发挥文明交通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着“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局先后为中小学、企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九十余次,上万人(次)参加, 发放宣传册页六万余份。

三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地段、分人群,深入辖区餐饮业、建设工地等场所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律宣传。四是积极组织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借助媒体平台,在各ATM机自助服务终端、各营业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张贴海报、摆放提示牌、播放音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

宣传的全过程中,积极调动发挥全体民、辅警参与法治宣传积极性,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多样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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