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谢**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1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谢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2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汪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许**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3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许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盛**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4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盛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胡**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5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胡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郭**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6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郭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7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刘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8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4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凤池苑一服装厂张某的棋牌室内,王某与他人在该棋牌室东侧房间内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夏**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79号 |
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3月19日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孔集街道一居民家中,夏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六条 |
罚款 |
罚款六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罗**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80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9日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孔集街道一居民家中,罗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四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81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9日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孔集街道一居民家中,杨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四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许**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82号 |
赌博 |
2022年3月19日9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孔集街道一居民家中,许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四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383号 |
赌博 |
2021年3月5日22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某小区10栋102室内,潘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384号 |
赌博 |
2021年3月5日22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某小区10栋102室内,张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护照号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385号 |
赌博 |
2021年3月5日22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某小区10栋102室内,李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386号 |
赌博 |
2021年3月5日22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某小区10栋102室内,潘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2〕387号 |
赌博 |
2022年2月2日20时左右,在舒城县山七镇谢塝村一居民家中,方某与他人利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四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陶**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388号 |
扰乱单位秩序 |
2022年2月12日21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开发区某电子厂工地大门口处,陶某因运送土方价格一事与曾某发生纠纷,后陶某将其所驾驶的轿车停放在工地大门口处,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车辆通行,时长约二十分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2〕389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 |
2022年3月9日20时5分左右,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在城区境内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异常,在对该车驾驶人章某(无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查询平台查询,章某于2020年10月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处以2500元罚款,综合章某的行为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390号 |
嫖娼 |
2022年03月23日8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东门路一理发店内,刘某与汪某商定以五十元的价格嫖娼,随后汪某和刘某在理发店内发生性关系,两人现场被民警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391号 |
卖淫 |
2022年03月23日8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东门路一理发店内,刘某与汪某商定以五十元的价格嫖娼,随后汪某和刘某在理发店内发生性关系,两人现场被民警抓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孙**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2〕392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3月13日21时56分,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在城关镇境内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异常,在对该驾驶人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孙某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393号 |
赌博 |
2022年3月初,违法嫌疑人滕某购买一台六个操作单元的“捕鱼机”放置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仁和路的一出租房内,以一百元一百万分,上分、退分的形式供人赌博,并于2022年3月20日提供该“捕鱼机”给杨某与他人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滕**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394号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3月初,违法嫌疑人滕某购买一台六个操作单元的“捕鱼机”放置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仁和路的一间出租房内,以一百元一百万分,上分、退分的形式供人赌博,并于2022年3月20日提供该“捕鱼机”给杨某与他人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陆**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395号 |
赌博 |
2022年3月初,违法嫌疑人滕某购买一台六个操作单元的“捕鱼机”放置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仁和路的一出租房内,以一百元一百万分,上分、退分的形式供人赌博,并于2022年3月20日提供该“捕鱼机”给陆某与他人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严**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396号 |
赌博 |
2022年3月初,违法嫌疑人滕某购买一台六个操作单元的“捕鱼机”放置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仁和路的一出租房内,以一百元一百万分,上分、退分的形式供人赌博,并于2022年3月20日提供该“捕鱼机”给严某与他人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97号 |
嫖娼 |
2022年2月、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18日,程某三次到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小巷子内找杨某进行性交易,2022年2月、2022年3月12日两次成功进行性交易,每次嫖资50元,2022年3月18日尚未来得及实施性交易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袁**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98号 |
嫖娼 |
2022年3月18日,袁某到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小巷子内找卖淫女杨某进行性交易,嫖资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399号 |
卖淫 |
1、2022年2月、2022年3月12日,杨某两次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小巷子内其租住的房屋内与程某进行性交易,每次嫖资50元。2022年3月18日杨某与程某电话约定好再次在该地点进行性交易,尚未来得及实施性交易就被公安机关查获;2、2022年3月18日上午,杨某与袁某事先约好以50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性交易,随后二人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小巷子内杨某租住的房屋内进行性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樊**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00号 |
盗窃 |
2022年3月11日20时许,樊某在城关镇境内某小区1号楼楼道内盗走一辆儿童自行车,价值约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01号 |
盗窃 |
2022年3月11日15时许,周某驾驶轿车到城关镇境内某小区物业处,从物业旁会议室内盗走一双旧皮鞋(老富翁)牌,价值约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朱**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2〕402号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3月7日18时至20时期间,在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朱某商店内,潘某与他人利用朱某提供的场地和扑克牌以推“九点半”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2〕403号 |
赌博 |
2022年3月7日18时至20时期间,在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朱某商店内,华某与他人利用朱某提供的场地和扑克牌以推“九点半”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2〕404号 |
赌博 |
2022年3月7日18时至20时期间,在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朱某商店内,张某与他人利用朱某提供的场地和扑克牌以推“九点半”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2〕405号 |
赌博 |
2022年3月7日18时至20时期间,在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朱某商店内,汪某与他人利用朱某提供的场地和扑克牌以推“九点半”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2〕406号 |
赌博 |
2022年3月7日18时至20时期间,在安徽省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朱某商店内,潘某与他人利用朱某提供的场地和扑克牌以推“九点半”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卫**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407号 |
赌博 |
2022年2月24日零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境内某茶楼203包厢内卫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金**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08号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3月24日晚,在金某经营的麻将馆内,赵某与他人使用其提供的筹码和麻将进行赌博,累计赌资约1600元,截止被公安机关抓获时,金某从中抽水20元(尚未来得及收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09号 |
赌博 |
2022年3月24日晚,在金某经营的麻将馆内,赵某与他人使用金某提供的筹码和麻将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10号 |
赌博 |
2022年3月24日晚,在金某经营的麻将馆内,王某与他人使用金某提供的筹码和麻将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滕**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11号 |
赌博 |
2022年3月24日晚,在金某经营的麻将馆内,滕某与他人使用金某提供的筹码和麻将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束**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412号 |
赌博 |
2022年3月24日晚,在金某经营的麻将馆内,束某与他人使用金某提供的筹码和麻将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500元 |
########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