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公安局2022年5月7日-5月12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3 16:05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左**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2〕816号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 2022年03月17日20时17分左右,左某驾驶轿车沿舒城县33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碾压处卧位状态下于濒死期李某左上肢、左下肢所致成伤,事发后左某驾车逃逸,其于2022年03月1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事故中造成李某受伤,轿车损坏。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左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17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汪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朱**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18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朱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张**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19号 赌博 2022年4月9日20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张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一万余元;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朱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20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汪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梁**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21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梁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一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李**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22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李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朱**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23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朱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一万余元。;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汪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周**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2〕824号 赌博 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周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一万余元。;2022年4月12日22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门面房一饭店内,周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以“炸鸡”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五千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2022/5/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廖**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河)行罚决字〔2022〕825号 盗窃 2021年10月期间,廖某利用“拉车门”的方式在不同时间段内于舒城县河棚镇境内多处对车内财物实施盗窃,盗窃金额800余元。于2021年10月23日晚,在河棚镇河棚村境内,盗窃电瓶车抽屉内财物;2021年10月28日晚,在河棚镇河棚街道境内,盗窃一辆轿车内财物;2021年10月29日晚23时,在河棚街道境内连续利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两辆车内财物,盗窃一辆轿车里放置的现金253.5元,盗窃停放在北大街境内一辆面包车内储物柜中存放的香烟6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2/5/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谢**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高)行罚决字〔2022〕826号 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 2022年3月1日,谢某使用轻型厢式货车非法储存汽油售卖给徐某等四人,截止被查获剩余汽油276升,获利128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2/5/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俞**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29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俞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五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陈**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30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陈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五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陈**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31号 赌博 2022年4月27日13时许,在舒城县南港镇东衖村倪某家,陈某与他人用扑克牌以“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三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高**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32号 赌博 2022年4月27日13时许,在舒城县南港镇东衖村倪某家,高某与他人用扑克牌以“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三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杨**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33号 赌博 2022年4月27日13时许,在舒城县南港镇东衖村倪某家,杨某与他人用扑克牌以“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三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杨**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34号 赌博 2022年4月27日13时许,在舒城县南港镇东衖村倪某家,杨某与他人用扑克牌以“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三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吴**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五)行罚决字〔2022〕835号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2022年3月18日8时许,吴某驾驶一辆改装面包车,运输汽油由舒城县城关镇往五显镇方向行驶,在舒城县五显镇韦洼村交管五中队门口被交管部门查获,车内油罐共装载358升汽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一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七日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魏**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五)行罚决字〔2022〕836号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2022年3月18日8时许,魏某安排吴某驾驶一辆改装面包车,运输汽油由舒城县城关镇往五显镇方向行驶,在舒城县五显镇韦洼村交管五中队门口被交管部门查获,车内油罐共装载358升汽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一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七日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RAKOTOARISOA ** 自然人 护照号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837号 非法居留 RAKOTOARISOA某于2018年11月份持马达加斯加护照入境,后一直居住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百神庙街道。其签证于2019年11月份到期,至今一直未续办有效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牛**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38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一村民家, 牛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每局大小为20元、40元、60元,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五百元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2〕839号 盗窃 2022年4月2日20时许,在舒城县山七镇大河沿村黄某与余某承包的农田处,程某骑车路过该农田时,趁该农田无人看守之际,盗挖了一棵种植在该农田内的映山红,被黄某当场抓获,后经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一棵映山红价值人民币贰佰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五日 2022/5/9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余**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40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余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二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41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王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二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42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王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二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张**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2〕843号 赌博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在舒城县干汊河镇靠山村朱某家内, 张某与他人使用扑克牌通过“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二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杜**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845号 赌博 2022年5月3日12时许,在舒城县阙店乡何店村一饭店内,杜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以“推倒胡”形式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叁佰元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姚**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846号 赌博 2022年5月3日12时许,在舒城县阙店乡何店村一饭店内,姚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以“推倒胡”形式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叁佰元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844号 赌博 2022年5月3日12时许,在舒城县阙店乡何店村一饭店内,汪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以“推倒胡”形式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叁佰元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杜**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848号 赌博 2022年5月3日12时许,在舒城县阙店乡何店村一饭店内,杜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以“推倒胡”形式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叁佰元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847号 赌博 2022年5月3日12时许,在舒城县阙店乡何店村一饭店内,汪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以“推倒胡”形式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叁佰元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朱**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49号 赌博 2022年3月27日晚,在舒城县南港镇落凤岗村孙某家棋牌室内,梅某与他人利用扑克牌以“跑的快”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三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孙**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50号 赌博 2022年3月27日晚,在舒城县南港镇落凤岗村一村民家棋牌室内,孙某与他人利用扑克牌以“跑的快”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三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梅**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南)行罚决字〔2022〕851号 赌博 2022年3月27日晚,在舒城县南港镇落凤岗村一村民家棋牌室内,梅某与他人利用扑克牌以“跑的快”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三日 2022/5/1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史**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852号 扰乱单位秩序 2022年5月10日8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公司厂区内,史某因与厂区人事部门办理离职问题发生纠纷,后史某前往舒城县杭埠镇某公司厂区1号楼楼顶扬言跳楼,造成大量人员围观,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五日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舒城县城关镇欢乐颂音乐会所 个体工商户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2〕853号 提供营利性陪侍 2022年3月24日晚和3月28日晚,张某和王某二人在城关镇某音乐会所包厢内唱歌时,在会所工作人员安排下,李某等女子为二人进行了有偿陪侍(陪唱)。以上事实有法人代表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微信转账记录、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 责令停产停业 停业整顿三个月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2〕855号 赌博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在舒城县汤池镇王河街道某棋牌室内,倪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干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许**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2〕854号 赌博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在舒城县汤池镇王河街道某棋牌室内,许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干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章**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2〕856号 赌博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在舒城县汤池镇王河街道某棋牌室内,章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干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2〕857号 赌博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在舒城县汤池镇王河街道某棋牌室内,汪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干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章**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汤)行罚决字〔2022〕858号 赌博 2022年5月11日15时许,在舒城县汤池镇王河街道某棋牌室内,章某与他人使用麻将牌干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1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张**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柏)行罚决字〔2022〕859号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2022年2月份,张某私自在位于舒城县柏林乡祝井村自家房屋北侧菜园内,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2022年4月10日被巡逻民警发现,经民警现场清点张勤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共计18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2/5/12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耿**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舒)行罚决字〔2022〕860号 盗窃 2022年5月1日9时许,在舒城县舒茶镇沟二口村耿某家门口,其趁人不备,将他人放在自家门口晾晒的红色一品牌运动鞋盗走,后经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鞋价值24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2/5/12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蔡**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柏)行罚决字〔2022〕861号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 2022年3月26日,蔡某乘坐客车从六安市金安区前往舒城县柏林乡秦桥村魏某家居住生活,直至4月11日被舒城县柏林乡秦桥村村干部发现,在此期间,蔡某在明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要求“自3月20日以来,六安市区包括金安区、裕安区来舒城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蔡某未主动向舒城县柏林乡秦桥村村委会报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一款(一)项 警告 警告 2022/5/12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舒城县城关镇诸江休闲会所 个体工商户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2〕862号 提供营利性陪侍 2022年3月28日21时许,朱某在舒城县城关镇诸江休闲会所209包厢内为唱歌消费者王某和胡某提供了2名女子陪唱。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 责令停产停业 停业整顿三个月 2022/5/12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熊**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春)行罚决字〔2022〕863号 盗窃 2022年5月8日夜间,违法行为人熊某伙同徐某驾驶摩托车流窜到舒城县春秋乡华盖村堰口组,趁夜间无人之际将陈某鸭圈中四只鸭子及鸡圈中五只母鸡用水果刀杀死后盗走。经调查,被盗四只鸭子和五只母鸡市场价值一千元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2022/5/1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徐**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春)行罚决字〔2022〕864号 盗窃 2022年5月8日夜间,违法行为人徐某伙同熊某驾驶摩托车流窜到舒城县春秋乡华盖村堰口组,趁夜间无人之际将陈某鸭圈中四只鸭子及鸡圈中五只母鸡用水果刀杀死后盗走。经调查,被盗四只鸭子和五只母鸡市场价值一千元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2022/5/1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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