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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27 08:31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3〕77号  吸毒 2023年1月份,在苏州市昆山市某小区2幢301的倪某家中,倪某使用自制冰壶吸食冰毒,经胶体金法对倪某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2023年1月20日被舒城县公安局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二条三项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五百元 2023/1/20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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