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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1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6 17:15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褚先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车辆乱停乱占公交停车位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我县城区开展三四轮电动车整治以来,城区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乡镇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仍然存量较大,整治难以到位。前期,交管五中队对万佛湖大牌楼附近的违规载客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过几次,因警力有限,未达到常治长效的目标。交管大队已经以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的形式,发函给万佛湖镇政府,组织一支由城管、交通以及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执法力量,对该处进行集中治理,对违停车辆进行违法处罚。

对于您提出的在公交站点设置警示牌和安装监控,以及划设停车位的建议,大队将此意见转交县交通运输和城管等部门,协同会商,组织落实。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正视问题和短板,不断改进,也欢迎您继续关心交通管理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联系单位: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64-86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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