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贾**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刑)行罚决字〔2023〕1223号 |
盗窃 |
1、2022年9、10月份的一天晚上,贾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餐馆内吃饭时,见餐桌旁的板凳上放着一部手机,顺手将手机盗走。后该手机经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为人民币陆佰伍拾元。2、2023年6月21日,贾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闲逛时发现一户人家院子大门没关,遂走进院内将客厅桌子上放着一部手机盗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拾日 |
2023/9/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3〕1224号 |
盗窃 |
2023年4月10日20时左右,在舒城县阙店乡牛角冲村附近一门卫处,邹某使用切割机将门口的一道铁门连同固定铁门的两根铁柱以及一条链条锁予以切割,损失价值约两百余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3/9/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滕**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25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滕某于2023年6月29日晚上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26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笪某于2023年6月20日晚上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27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张某前后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郑**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28号 |
赌博 |
2023年8月底,郑某前后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资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29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王某前后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郭**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0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郭某前后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3〕1231号 |
嫖娼 |
2023年8月17日11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小区仓库内,陈某以40元一次的价格与失足妇女发生性关系,在双方发生性关系后,陈某尚未付款时被杭埠派出所民警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3〕1232号 |
嫖娼 |
2023年8月17日11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小区内,刘某以50元一次的价格与失足妇女发生性关系,后刘某被杭埠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叶**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3〕1233号 |
卖淫 |
2023年8月17日11时许,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小区内,叶某以50元一次的价格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后以40元一次的价格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后叶某被杭埠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二日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陶**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34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陶某于2023年7月28日中午11时许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15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薛**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5号 |
赌博 |
2023年8月23日和8月30日,薛某先后两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资六千余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吴**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6号 |
赌博 |
2023年6月以来,吴某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张某等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输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3/9/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曾**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7号 |
赌博 |
2023年5月以来,曾某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张某等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输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8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汪某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张某等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输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3/9/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39号 |
赌博 |
2023年6月以来,汪某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张某等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输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3/9/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0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张某与他人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5000余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1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1号 |
赌博 |
2023年6月以来,赵某多次在陈某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张某等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输数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2号 |
赌博 |
2022年8月至案发,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李某经营的烧烤店内,李某摆放一台姚某持有赌博游戏机供他人从事赌博活动,两人事前约定赌博收入按照五五分成,期间共获利2970元,李某个人获利148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3〕1243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3年8月25日21时12分左右,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内,被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方某对酒精检测无异议,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七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包**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44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包某于2023年4月8日11时许,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5号 |
嫖娼 |
2023年5月14日23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潘某经营的按摩店内,高某以150元人民币的价格由失足妇女为其提供手淫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6号 |
嫖娼 |
2023年4月28日13时许、4月28日20时许、5月7日20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潘某经营的按摩采耳店内,张某先后三次与潘某谈好150元手淫服务的价格后,在店内接受潘某提供共计三次的手淫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7号 |
嫖娼 |
2023年5月8日20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潘某经营的按摩采耳店内,王某与潘某通知来的一名失足妇女谈好200元的价格后,接受由该失足妇女为王某提供的按摩和手淫服务一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48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曹某于2023年3月31日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100元的嫖资由卖淫女给其提供手淫性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杜**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49号 |
嫖娼 |
2023年5月7日23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潘某经营的按摩店内,杜某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接受潘某店内失足妇女提供的手淫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50号 |
嫖娼 |
2023年5月5日23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潘某经营的按摩采耳店内,陈某以150元的价格在该店内接受失足妇女手淫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1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方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17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109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仇**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2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仇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10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52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1500元 |
2023/9/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杜**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3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杜某于2023年7月29日10时许,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唐**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4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唐某于2023年7月29日7时许,在某小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3〕1255号 |
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 |
2023年3月至8月期间,李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房东李某的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小区,擅自经营酒店,为余某等人提供住宿服务,并从中共计获利929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十一条二款 |
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拘留五日,追缴违法所得9294元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6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杨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2次,累计赌资7800元,支付抽头费用总计2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拘留三日收缴赌资900元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7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王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11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10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8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宋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50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716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一千五百元 |
2023/9/5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59号 |
赌博 |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王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32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148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二千五百元 |
2023/9/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杨**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60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杨某于2023年6月18日7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200元嫖资让卖淫女为其提供手淫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3/9/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61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王某于2023年7月2日17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某小区出租房以150元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孔**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62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孔某于2023年7月2日11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15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3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王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现场查获王某赌资为510元,赌资共17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4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方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现场查获方某赌资为50元,赌资共17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许**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5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许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现场查获,许某赌资为370元,赌资共17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6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张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现场查获张某赌资为800元,赌资共173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韦**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7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韦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在现场查获韦某赌资10元,总赌资共1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陆**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8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陆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在现场查获陆某赌资270元,总赌资共1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龙**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69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龙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在现场查获龙某赌资890元,总赌资共1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方**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3〕1270号 |
赌博 |
2023年9月5日12时许,龙某在舒城县山七镇山七街道某棋牌室内,与他人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在现场查获方某赌资30元,总赌资共12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任**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71号 |
赌博 |
2023年1月以来,任某前后多次在陈某等人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数万元,其中陈某等人以每锅子30、40元抽头。另据查明:2023年3月至6月期间,任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16场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21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72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汪某前后多次在陈某等人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五千余元,其中陈某等人以每锅子30、40元抽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包**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73号 |
赌博 |
2023年6月以来,包某前后多次在陈某等人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数万元,其中陈某等人以每锅子30、40元抽头。另据查明:2023年6月25日16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包某与他人使用麻将“放冲”方式进行赌博,赌资累计8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治)行罚决字〔2023〕1274号 |
赌博 |
2023年7月以来,洪某前后多次在陈某等人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境内,与他人以舒城麻将“打锅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输赢近万元,其中陈某等人以每锅子30、40元抽头。另据查明:2023年3月至6月期间,洪某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境内袁某经营的茶室内使用麻将“支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累计赌博场次80场次,支付抽头费用总计18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三千元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75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程某于2023年7月5日晚上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廖**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76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廖某于2023年7月6日上午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20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麻**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77号 |
嫖娼 |
葛某等人自2021年以来,利用孙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处某门面房以及某小区出租房从事招嫖、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活动。其中,麻某于2023年7月6日凌晨在某小区出租房内以150元的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四日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78号 |
诈骗 |
2023年7月9日上午,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电竞酒店内,潘某与他人商量好通过操作某软件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进行获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七日 |
2023/9/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任**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79号 |
诈骗 |
2023年7月9日上午,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电竞酒店内,任某与他人商量好通过操作某软件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进行获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3〕1280号 |
诈骗 |
2023年7月9日上午,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电竞酒店内,王某与他人商量好通过操作某软件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进行获利。除此之外,在2023年4月底到2023年8月初期间王某使用该方式操作获利两千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
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拘留七日并对违法所得两千元进行追缴 |
2023/9/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郑**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刑)行罚决字〔2023〕1281号 |
盗窃 |
2023年6月21日上午,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某小区商店门前,郑某将李某停放在该处的轿车内存放的两瓶白酒窃取后藏匿,经鉴定,郑某盗窃的两白酒市场价格为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拾伍日 |
2023/9/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