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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发布时间:2025-01-02 10:13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用户申请→窗口受理→治安大队审核→局领导审批。

    四、办理时限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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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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