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民函〔2019〕3号
舒城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6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郭昌香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我们分别在城关镇新城社区、万佛湖镇街道社区、五显镇街道社区、南港镇街道社区建立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在河棚镇关井村、河棚镇黄河村、万佛湖镇友谊村、南港镇沙埂村4个行政村建立4个养老服务室。为城乡留守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爱留守老人,今年我县出台了《2019年舒城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办复类别:B类
办复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5119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