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民政局2019年保障兜底扶贫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制定出台了《舒城县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等一系列政策,较好的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成效。
一、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出台了《舒城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通过改革临时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拓展救助服务、激发末端救助工作活力四项举措,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救助流程相对繁琐、救助时效有待提升、救助资源统筹不足、救助政策衔接不够、经办服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坚持将兜底线、救急难、助脱贫,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增强整体合力,维护困难群众根本权益、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兜牢民生底线。
二、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扶贫
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将主要家庭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
(一)落实标准衔接。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17年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目标,2019年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85元/月.人(7020元/年.人)。2019年12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1377户3055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239万元,其中低保贫困户12514户19420人,发放低保贫困金7550万元。
(二)加强对象衔接。自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复核保障对象,准确识别低保对象。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积极协调扶贫等部门,将低保人员中有劳动能力、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脱贫的人员纳入贫困人口中,实现了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对接。
(三)落实政策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用动态管理机制,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协调扶贫、人社、教育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统筹纳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政策范围,做到应扶尽扶。
(四)加强信息衔接。“逢救助,必核对”,利用六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2019年核对申请对象36714人,清退3196人。确保了保障对象和救助对象更加精准。
三、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脱贫
(一)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逐步完善。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基础上,严格供养对象申请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截止12月底,全县农村五保供养人员9752户9859人,其中五保贫困户5709户5891人。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财政打卡标准分别为600元/月.人和670元/月.人(7200元/年.人和8040元/年.人)。2019年全年打卡发放农村五保特困人员供养金7251万元,其中贫困五保供养金4532万元,切实保障了特困对象基本生活。
(二)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2017年开始,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目前我县共有公办敬老院35所,其中转型为公建民营6所,未运行2所。2019年改造提升6所敬老院。
(三)大力推进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建设。根据要求,我局于2017年12月制定出台了《舒城县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县利用现有敬老院转型升级60%以上,建立3所区域性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机构,集中护理床位600张。将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护理供养。2017年已建立1所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机构,即舒城县厚德养老护理院,2018年元月8日举行入住仪式并正式投入使用,先后已有230名特困失能老人入住。2019年启动汤池九九老年公寓集中护理点,入住特困失能五保来人27人。
四、创新开展 “救急难”助力脱贫
我县是民政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安徽省唯一试点县。2018年8月以来,我县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救急难”工作机制,筹集资金258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98万元,社会捐赠986万元),着力解决“急难”个案,兜住民政保障底线,做法被《中国社会报》《安徽日报》等媒体报道。“救急难”已经救助群众3567人次,救助金额470万元。
五、实施残疾人救助工程
2016年我县建立了残疾人救助制度,并出台了《舒城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发放标准及相关要求等。2019年开展了困难残疾人对象再核查工作,确保两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做到100%全覆盖。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15124名,发放护理补贴113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31人,发放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498万元;困难残疾人14402名,发放生活补贴104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45人,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302万元。
六、如何做好后脱贫时代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
就民政系统而言要做到如下:
(一)解决“有人”干事问题。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法治、综治以及配套组长建设,特别是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中心组长队伍建设尤为重要。
(二)解决“主动”干事问题。建立权责一致体制机制,下放审核审批权限,如,民政系统的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临时救助备用金及额度扩大等审批,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三)解决“干好事”问题。补贴类资金项目可以由打卡发放改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变纯现金救助,为“物质+服务+现金救助”,解决见钱见物不见人、有政策无感情问题。(如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等)
一点建议:
部分救助补贴类资金应根据实际需要,按月、按季或按年打卡发放,如高龄津贴、护理补贴、“两残”补贴等资金额少,按月发放实际意义小、工作量太大。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