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等相关问题和广大听众在线交流

发布时间:2020-07-09 08:54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政风行风在线》


舒城县民政局上线节目全程回顾

本期节目主要针对:主要就舒城县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等相关问题和广大听众在线交流。


主持人:朱梅竹

嘉宾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安和 


内容提要:

一、介绍舒城县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县总人口100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9.5%。80-89周岁老年人23528人,90-99周岁2700人,100岁以上33人。2019年发放高龄津贴约600万元。

     目前,我县已出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且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做大做强养老产业和大健康产业融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养老需求。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的新路径,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初步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介绍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的新路径

一、居家养老服务再扩面。 

    舒城县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5万,约占户籍总人口的19.5%,其中农村户籍老年人口占比近九成。由于青壮年外出务工比例高,大量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无人照料,农村养老问题凸显,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更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由于投资大、见效慢、观念落后,加之购买力不足等因素,农村居家养老很难吸引社会资本的青睐。为了满足农村居家养老需求,2018年底我县在西南山区汤池镇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通过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进养老服务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模式,为全镇968户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破解“有政策,无感情”难题。

     为了满足农村居家养老需求,2019年6月份开始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再扩面。一是试点乡镇扩展。由汤池镇扩展到三个乡镇,即汤池镇、百神庙镇、桃溪镇;二是服务对象范围扩展。由原来的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扩展到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失能人员、烈士家属和烈士老年子女;三是服务对象覆盖面的扩展,由上级要求的45%扩展到100%全覆盖。三个试点乡镇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居家养老服务企业, 为3个乡镇近4290户特殊困难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

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启动。

    全县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全面启动。截止2019年底,我县建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所,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5所,村(社区)养老服务站64所,初步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位于县经济开发区高峰路舒城县社会福利中心四楼,以城关社区为中心,以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支点, 通过线上线下的整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通“0564-8915518/8915818”公益服务热线,提供呼叫服务6000多次,打造出一个舒城智慧养老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社区,对280位城市“三无”人员开展年上户21800次的家政服务,以推动我县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各乡镇养老服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利用当地养老服务资源,直接服务当地有需求的老年人,初步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打造20 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三、机构养老扎实开展: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全县各级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以老年人为主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019年我县落实相关政策,发放财政补贴580多万元。

     截止目前,我县机构养老床位达6883 张,至此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

四、医养结合形式多样。

     乡镇敬老院和部分养老院与当地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有的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全县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方便养老院老人就医。

五、积极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助力脱贫攻坚。

     为尽快落实有愿意集中供养的贫困失能人员集中养护,近日,我县出台了《舒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人员社会化组织化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三、贫困失能人员入住集中养护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在广泛宣传基础上,根据入住意愿,由符合条件的集中养护对象个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入住申请,并经户籍所在地中心组长签字或盖章确认。

     村两委审核。村“两委”召开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批。

     乡镇审批。乡镇组织医务人员对申请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患有精神疾病和传染病人员不得入住),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贫困失能人员入住。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提供乡镇已审批的《舒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人员入住集中护理院申报审批表》与护理机构签定入住合同,护理机构需对每位入住的申请人进行入住前体检。

      县级评估复查。县民政局会同县扶贫局对申请对象逐人走访,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入住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现场复查。

终止。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完全失能人员不再符合集中护理条件的,护理机构应及时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后,终止集中护理并予以公示。

     县民政局根据集中养护机构护理条件好、医养结合紧密、医疗资源优、交通便利等要求,选择舒城县九九老年公寓作为此次集中养护机构,实行跨乡(镇)集中供养。

     此次养护经费实行个人拿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落实。完全失能入住人员每人每月集中养护费用2000元。养护经费主要来源:县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乡镇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入住失能人员家庭承担每人每月500元。养护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餐食费、康复训练费、生活必需品和公用支出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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