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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易感重点人群生活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15:54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易感重点人群生活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26日全国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入住人员入院工作

(一)严格程序要求。对因企业复工,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和新入住人员,各养老机构在应知应会,逐项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防控指南(第二版)通知》及所在乡镇防控要求的同时,由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出具春节期间一直居家生活,无外出旅居史的村级证明一份。养老机构凭村证明接收入员入住。

(二)落实隔离措施。各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在接收人员入院前,要做好入院前体温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不得接收入院。对返院和新入住人员要落实一人一居室,单独送餐、观察14天等隔离办法,并记录一日不少于两次体温测试结果。

(三)严格报告制度。各养老机构继续做好在院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对日常监测、返院和新入院情况,严格执行一日一报告制度。

二、做好机构人员出行管控工作

各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严格执行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分散单独居住。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感染,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院内管理人员相对固定方式开展照料服务。

三、做好易感重点人群生活帮扶工作

各乡镇民政办在进一步掌握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情况的同时,对辖区内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重病重残等易感重点人群,积极开展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困难帮扶。各乡镇可采取直接救助与先行救助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留守(困境)儿童,孤寡老人可根据生活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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