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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7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0-08 14:54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77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马邦元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在县城规划建设中拟用建筑设施命名应多采用原有地名》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地名命(更)名工作从20105月开始,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由开发商开发的商住小区进行命名,到目前已有95个住宅小区到我局进行了命名备案,但我县所有道路名称、回迁小区名称、大型建筑物名称等都没有进行命名。从已命名的小区名称看,名称基本上不违反地名命名原则,但的确没有沿用舒城的老地名文化,也没有很好体现舒城的人文历史,还有少数地名出现了“大”“洋”“怪”“重”现象。

下一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地名命名宣传力度,指导住宅小区、道路、大型建筑物等命名时尽可能体现舒城地名因素,尽量使用老地名。

感谢您关心重视此项工作。 

办复类别:B

办复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38

                              

                           202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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