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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3 15:32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策解读

近日,我县公布了(舒政办秘〔20202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974号),明确的各相关部门职责和省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精神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为将这个重要文件落实好,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服务改革,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同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养老基本需求,提升服务质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和“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2019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974号)。20198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省直部门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国家和省先后召开了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重要举措

《通知》从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的相关要求。

一是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在社会救助方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解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在养老服务方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负责人、职能科室、联络员,设立联席会议召集人,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职能职责。

三是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了年度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等联席会议制度,并对每项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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