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热线第2期“上线”预案
上线时间:2023年4月3日 上午11:30—12:00
上线领导及上线人员:
六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兴中
六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汪俊祥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陆金富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汪 豹
上线人员要求:
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注重形象、举止端庄;
文明回话、答复准确;按时上线,解决诉求。
上线内容:
六安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解读
开始语: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我和我的同事们再一次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们沟通、交流,解答咨询、解决诉求。
今天,我们利用这次“上线”机会,主要就六安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关问题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同时,就听众朋友提出的意见、诉求进行解答。我们将在“线上”真诚地为广大听众朋友们服务。
谢谢!
六安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解读
“民以食为天”,就餐是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高龄、独居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可能更多地面临着行动不便
、买菜难、做饭难问题,助餐需求迫切。2022年,六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纳入全市20件民生实事和10项暖民心行动,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六安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2022年6月22日,由市委市政府作为六安市10项暖民心方案之一统一印发,通过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提供就餐、送餐服务,把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办好办实,切实增强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主持人:宣局长您好,请问六安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是如何部署规划的?
答: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行“三步走”方略,逐步构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2022年是“能力建设年”,全市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44个、农村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32个,初步改善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紧缺现状。
2023年是“建设提升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45个、农村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83个,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需求基本满足。
2025年是“优化服务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更加完善。
主持人:刚才我们了解了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的总体规划,那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呢
答:我市充分考虑了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老年人的助餐需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科学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科学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由县区统筹辖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布局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按“一街一堂”原则,每个街道和市开发区应建成至少1个老年食堂,每个城市社区应设立至少1个老年助餐点。农村按“一乡(镇)一堂”原则,在政府驻地集镇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公有闲置房屋等建设老年食堂;按“一村一点”原则,优先考虑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中心村庄,依托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设立老年助餐点。
二是加快服务设施配建。将老年食堂、助餐点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区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按要求同步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整合、改建、租赁等方式,将可利用的场所改造为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食堂供餐能力应达到50人/餐,就餐面积一般不少于50m²;老年助餐点供餐能力应达到10人/餐,就餐面积一般不少于20m²。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一是依托公有房屋改建新建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将闲置的福彩用房、社区用房、各类公有房屋等进行整合利用,招标有餐饮资质、老年助餐经验的餐饮企业或养老服务企业建设、运营,新建改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老年大学配建老年食堂,向入学老人和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二是鼓励餐饮企业拓展形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已投运的规模较大的快餐店拓展场地,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实行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规模化连锁型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经评估认证后统一挂牌为老年助餐点。
三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兴办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距离近、人员熟等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助餐点,同时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四是鼓励单位食堂对外开放形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扩大供给服务能力,积极向周边区域老年人开放用餐服务。鼓励支持城市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开放用餐服务。
五是支持乡镇村自主或社会化建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乡镇政府在驻地集镇通过自主或社会化方式,建设运营老年食堂。支持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利用村级活动阵地,自主或社会化运营村级助餐点。2022年底前,新建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必须配有助餐功能,乡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向社会老人开放用餐服务。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鼓励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六是鼓励公益慈善力量捐助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动员引导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或人士、公益力量,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助餐点活动。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所在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一是严格助餐服务要求。严格贯彻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强化老年助餐服务培训,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表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严格做到“六公示”。
二是合理设定供餐价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突出公益性,主动让利服务,原则上按成本价确定收费标准,中、晚餐应推出不高于10元/份的符合老年人口味的套餐。各县区要加强对老年食堂、助餐点用餐收费的监管,建立老年食堂收费标准定价机制,由发改、民政、财政部门及街道、乡镇根据物价总体水平确定用餐指导价,每年收费标准调整1次。收费标准调整前,要向街道、乡镇及村和社区居民进行公告,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是推进信息化运用。积极发挥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功能作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升级增加老年助餐服务功能,促进各业务系统融合发展。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逐步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现区域内通用。
四是培育助餐服务品牌。坚持以“方便老人、贴心服务、收支平衡、长效运营”为宗旨,突出老年助餐服务的公益性,支持各县区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助餐服务发展路径,并拓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功能,将老年餐桌发展为“书桌”“茶桌”“棋牌桌”。积极推广应用“智慧餐厨”,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机构或企业形成规模、创建品牌,到2023年全市培育发展3家以上有影响力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五是加强日常评估监管。老年食堂、助餐点要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主持人: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现在的建设情况如何,是不是只有60岁以上老年人才能去就餐呢?
答: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54个,已建成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62个,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老年食堂、助餐点是面向全体市民开放的,不仅仅是老年朋友,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各个年龄段的朋友前往老年食堂、助餐点就餐。
主持人: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我市老年助餐坚持“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目前的支持政策有以下几个:
一是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的老年食堂、助餐点,由省原则上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对餐饮等企业设立老年餐桌形成老年助餐点的,各县区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强化长效运营支持。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各县区可以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用餐满意度等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定期公示、严格监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公益慈善力量捐助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向非老龄的其他社会人群提供价格优惠的餐饮服务,实行社会化运营,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三是鼓励实施用餐补助。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老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各县区可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