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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7 17:33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二次会议

4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王永春、李太兵、李高柱、王会、汪涛、王文德、李少东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级文件精神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皖组通字〔202234号)要求:实行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按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左右标准兑现。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组通字〔201942号)文件要求,对全日制本科和二期士官以上退役军人到村任两委成员的,给予800/月的人才补助;全日制大专和一期士官退役军人到村任两委成员的,给予500/月的人才补助;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额外增加800/

二、落实情况

1.关于增加其他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的建议。

我县已于2020年对村两委成员报酬进行了调整。2022年提高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和落实全日制大学、退役军人村干部人才补助,均系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政策依据执行。同时,也对其他村两委成员的待遇予以考虑,提高了村干部绩效报酬标准(从1500/月调整到2200/月,增加了700/月),并要求各乡镇贯彻落实。

2.关于将取得函授大专文凭的村干部也列入人才补助调整范围的建议。

目前,尚无对取得函授大专学历的村干部给予人才补助的政策依据。村干部学历教育是《关于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皖组通字〔200729号)的一项优惠政策,按照个人自愿、群众认可、组织审批的原则,重点遴选45岁以下、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学员个人承担学费不超过20%”,不存在组织部门要求村干部参加的情况。

感谢代表们关心重视此项工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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