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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民政局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01 15:31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3年以来,我县坚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兜牢保障民生“安全网”,奋力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一)强化城乡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目前,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721/.月,现有农村低保2417132193人,低保覆盖率为4.05%,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75亿元,年初以来人均补差水平463元。城镇低保保障标准756/.月,现有城镇低保36735182人,低保覆盖率为2.82%,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850万元,年初以来人均补差水平555元。所有资金按月足额打卡发放。

为有效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和精准度,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动态调整,推动救助精准到位。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后,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真正实现了审批和监督管事职能分离 。对重灾、重病等急需救助的对象,按照先办理后评议简易程序,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便民、利民、惠民”。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乡镇在做好政策解释的情况下,书面告知申请对象。提高了救助时效,方便了群众

二是完善信息和档案管理。全面应用并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并及时、准确地更新数据和维护系统运行。完善救助档案材料,做到一户一档,使用专用档案袋,严格按照救助档案管理要求,做到“六统一”。对行政文书类和救助对象档案分类分年度整理归档。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制度,档案单独归类备查。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长期公示,同时注意保护低保对象的个人隐私。三是开展全面摸排。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对在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100%筛查,重点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支出和赡扶养人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所有在册救助对象通过信息平台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对有存疑点的对象,乡镇和县民政局100%到户复核。四是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紧盯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脱保”“漏保”、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问题开展清理排查。成立由县纪检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领导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专题召开了乡镇分管负责人和民政办主任会议,布署专项整治任务,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逐个销号,并举一反三,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根本上找原因,建章立制,有效堵塞漏洞。畅通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新增低保3162人,退出低保3250人。

(二)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上,严格特困供养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9308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172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136人。集中供养1103人,分散供养8205人。农村特困供养938//人,城市特困供供养1184//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03亿元,切实保障了我县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积极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经过自理能力评估并已签订委托照料协议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其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525//月、300//月,按月打卡发放给照料护理人。截至目前,现有失能218人,半失能522人,全年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资金255万元。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在乡镇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作进一步的规范。落实了先行救助备案手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200万元。

(四)聚焦先行救助,开展“救急难”工作“自主救助+制度救助”模式,创新“救急难”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函【2022138号)要求,我县进一步规范“救急难”工作,明确救助标准,规范了救助程序和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加强资金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救急难”基金筹集与补充,确保“救急难”互助社有效运转。目前,我县建立村级“救急难”互助社426个,互助社向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或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第一时间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关爱。自“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救助26303人次,救助金额2819.5万元,其中2023年以来共救助6288人次,救助金额达681.7万元。

(五)按时发放精减退职困难补助。截止目前,共有486人享受退职定补,发放标准为364//月,全年累计发放退职定补资金197万元。

(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与财政、应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系统的对接,打破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实现共联共通共享,推进智慧救助发展,每月与医保局对接,第一时间发现医疗、大病等敏感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将有关信息推送到乡镇,跟踪关注对象户,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帮扶,探索主动施救的可能。

(七)认真做好救助站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与公安、城管联合巡街、日常街面救助、寻亲活动、护送救助人员返乡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救助站累计救助145人次,其中:在站救助133人次,站外救助12人次;救助男性84名、女性61名,其中未成年20人。护送返乡32余次、提供汽车票返乡27余次,帮助寻亲成功返乡3人,其三人为王家菊、贺荣敏、舒南城。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3万元。为减少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我局组织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累计巡街42余次。加大街面寻访的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专业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和护送返乡26人次。对街面突发情况的流浪乞讨人员我站联合公安部门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和抢救,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

二、困难问题

1.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社会救助整体合力尚未形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社会救助工作除民政部门牵头外,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比如,教育局的就学救助,人社局的就业救助,住建局的住房救助,应急局的救灾救助,医保局的医疗救助,公安、城管的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会的困难职工救助,妇联的妇女儿童救助,残联的残疾康复服务,以及社会力量开展的各类单项救助活动等。虽然县级层面成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统一管理的平台,各成员单位仍习惯于开展部门的专项救助,极易造成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等问题,合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二是困难群众保障范围仍有局限。目前在就医、就学、就业、住房、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惠民政策都向低保对象“叠加”,尚未向困难程度稍轻的低保边缘、低收入等困难群体延伸,形成困难群众间的“断崖效应”,从而为低保精准识别增加了工作上的难处。此外,目前我县对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等特殊困难的民政救助对象缺少集中收治政策和收治场所。这些群体不宜在现有养老机构进行集中供养,日常生活、日常护理、就医治病仍只能依靠家庭成员供养和照料,加重了家庭的困境。对于部分能送往县内私立精神障碍专科医院的患者,也存在因自理费用过大而不愿住院治疗的现象。

2.社会救助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到位。因各种救助信息分布在“8+1+N”救助体系的各职能部门且不易共享,“一门受理、协调办理”难度大,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救助体系作用的发挥,有限的救助资源难以发挥最大效益,综合救助成效不明显。如医保系统与低收入信息系统不能有效对接共享,每月需要工作人员将低收入人员信息手工导入医保平台系统,给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同时困难群众不能及时享受医疗“一站式”结算,给就诊群众带来了不便。二是核对系统更新不及时。现行低保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但是在核对程序中,由于核对信息涉及多个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家庭经济核对平台报告审批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延长了低保的审批时限。三是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还不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入人口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只完成搭建,尚未正常提供转介服务。

3.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目前,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共有民政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部分人员还兼做县残联、县医保局等单位业务。民政工作,服务群体广泛,涉及政策多,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申请把关等一系列工作任务繁重,还要兼顾其他各项任务,造成一线民政业务经办人员超负荷、力不从心,难以确保为群众提供精准救助的需求。二是民政政策宣传有待加强。2018年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以来,涉及民政救助政策均有更新,同时自2021年度乡镇换届之后,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也有较大变动,民政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协同,权衡各类社会救助事项和保障标准,对目标一致,功能相近的社会救助项目进行整合,统筹实施。简化办理流程、优化审核程序。修订完善《舒城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舒城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舒城县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二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强低收入人群摸底排查,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教育、住建、卫健、医疗、人社待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应保尽保,防止错保漏保,注重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生活问题。加强“救急难”基金筹集与补充,确保“救急难”互助社有效运转。推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品牌项目创建,实施特色性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应不少于1个,为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助洁等照料服务,让救助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2.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运转效率。一是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程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化社会救助政务数据流程,力争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的互联互通,消除社会救助对象医保结算“时间空档期”,提高医疗救助及时性;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就医自费情况,加大监测预警,对困难群众出现大额自费情况“早发现、早预警”,实现主动及时救助。打破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壁垒,整合数据,共联共通,推进智慧救助发展,破除信息孤岛效应,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提供高效支撑。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合理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加强民政与公安、教育、住房、卫生、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的互通共享,精准把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三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主动发现生活困难“沉默人群”,形成“政策找人、有求必应”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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