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民﹝2024﹞3号
根据国务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11日至7月31日对舒城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全县应参检社会组织753家,实际参检619家,未参检社会组织134家。年检合格590家,基本合格9家,不合格20家。
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参检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整改,督促参加每年的年度检查(每年4月-7月在网上申请),连续2年没有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法给予撤销登记。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督促其及时到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申请注销。
具体公告见附表。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