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问答】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进行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6-01-08 09:05 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问: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进行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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