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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03 16:01 信息来源: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9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号),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舒城县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征求意见、合法审查及备案等工作。指导乡镇街(开发区)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和编辑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协调、承办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及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社区矫正大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公务员考核、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局指挥中心规范运行、网络管理、政务公开、业务装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关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综合调研、信访接待等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全局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审核、报领、工资发放和全局的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管理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年报和监督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股。负责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有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各部门草拟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和编辑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乡镇(开发区)、县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具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具体办理乡镇(开发区)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县牵头、协调或承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的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法制监督股。负责全县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监督工作,具体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订全县司法所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督查司法所贯彻落实;负责司法所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中共舒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十二)舒城县司法局下设舒城县公证处、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舒城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另有22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

舒城县公证处的主要职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涉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公证事务的审查工作。

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指派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舒城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拟草行政调解相关配套制度,研究行政调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汇总分析各乡镇政府(管委)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的工作情况;做好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做好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各司法所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 

四、办公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花桥路与梅山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64-8621271

传真号码:0564-8621271

邮箱:scsfbgs123@163.com

邮政编码: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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