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司法局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舒城县司法局内设部门

发布时间:2024-03-14 10:31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社区矫正大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公务员考核、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局指挥中心规范运行、网络管理、政务公开、业务装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关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综合调研、信访接待等工作。

(四)财务股。负责全局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审核、报领、工资发放和全局的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管理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年报和监督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股。负责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有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各部门草拟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和编辑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乡镇(开发区)、县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具体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具体办理乡镇(开发区)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县牵头、协调或承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的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法制监督股。负责全县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监督工作,具体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订全县司法所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督查司法所贯彻落实;负责司法所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开展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另中共舒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十二)舒城县司法局下设舒城县公证处、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舒城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另有22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

舒城县公证处的主要职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涉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公证事务的审查工作。

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指派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舒城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拟草行政调解相关配套制度,研究行政调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汇总分析各乡镇政府(管委)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的工作情况;做好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负责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做好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各司法所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