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78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思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能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24个司法所单位预算。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 8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9%,增加252.3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65.6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4万元。
2、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89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9%,增加 252.3 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基本支出 784.6 万元,项目支出 115 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含退休)支出160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印刷宣传册和宣传品共计10.5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 1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减少2万元,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 1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24个司法所共97.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2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运行费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