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舒城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78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思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能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22个司法所单位预算。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 9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增加 82.3 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9 万元,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30 万元。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981.9 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增加 82.3 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中,基本支出 856.9 万元,项目支出 125 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含退休)支出139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印刷宣传册和宣传品共计11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 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减少48.7万元,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 17.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

 

附表:舒城县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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