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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局长王涛对关于《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30 14:36 信息来源:舒城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以及《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的要求,舒城县司法局、舒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辨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化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以及《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的要求,县司法局起草制定了《舒城县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41日至2021年42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反馈和意见。2021年426日,向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手续。

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6件。其中12家法律服务所共计166件任务数,8家律师事务所共计746件任务数,县法律援助中心54件任务数。同时深化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五、主要内容

《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11类事项,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185号)中作出的补充事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

《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还明确了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要符合的条件。

六、创新举措

创新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阵势,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本地媒体,利用好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特别是利用民生工程网站刊播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面向困难群体,充分运用板报、标语等贴近群众的形式深入宣传将宣传工作不断向乡镇村延伸,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责,开展第三方评估引入社会监督加强过程监管、推动专业化办案,切实提升受援对象满意度。

严格督办机制。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规定内容,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程序。严格执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

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让受援群众满意。

解读机关:舒城县司法局

解读人:王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553000

附件:舒司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舒司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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