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2021年度1-10月份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08 10:26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度1-10月份全县法律援助

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布人】县司法局副局长               蒋志高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4日下午3: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近年来,“扶助弱势,彰显正义”的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每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都提出多件涉及法律援助工作的议案和提案等,内容涵盖法律援助立法、经费保障、机构建设等多个方面。201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法律援助工作做出近一步的指导意见。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被纳入安徽省民生工程,舒城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1-10月份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到了县司法局副局长蒋志高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蒋局长向大家介绍我县1-10月份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保障司法公正为重心,坚持扶贫济困,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促进我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21年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为966件,1-10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2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0.6%;结案849件,结案率达87.3 %;本年度法律援助预算经费115万元,到位1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经费已使用96.3万元,经费使用率83.7%,其中发放案件补贴79.8万元;同时我县报送的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20年6月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20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法律援助标识醒目,大厅设有无障碍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利,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了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舒城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动漫宣传进公交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加强案件监管,狠抓案件质量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二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每年度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50-80份结案卷宗,组织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三是案件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县中心第一接待人员为责任人,对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过程实时跟踪监督,全面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对个案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高效办结。四是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等,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创新工作形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为真正把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法援中心加推“四延”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拉近了援民之间的距离,赢得了受援人一致好评。“四延”服务即“延伸”服务,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打造乡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指引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延时”服务。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确保受援人在非工作时间能正常办理法律援助业务;下午到点不下班,对已到下班时间,而群众尚未办结的事项,办理窗口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到群众业务办结。“延展”服务。中心大厅安装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一体机,受援人通过触摸体验式服务就可以系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并安排援助律师开展上门服务。“延续”服务。结合案件回访,对法律援助案件在开展案件质量监管的同时,全面向受援人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对权利尚未实现的,继续为其申请执行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查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直至案件标的履行到位。

五、突出工作重点,重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重而道远。下一步,舒城县司法局将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主持人】感谢蒋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蒋局长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1】: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有什么具体要求呢?

【发布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二是所申请的事项必须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做了具体规定:请求有关赔偿、给付和支付劳动报酬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发给抚恤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有关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同时,为了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法》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有关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3、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另外,《法律援助法》还规定了符合法定情形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包括: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提醒一下,公民在申请时需提供“一表三证”,即: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经济困难证明文件;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证据材料。

【媒体记者2】:群众需要法律援助时,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呢?

【发布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1、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中心位于城关镇花桥路司法局大楼一楼。

2、到所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全县每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都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

3、通过登录安徽法网或舒城掌上公共法律平台进行网上咨询、预约、申请。

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登陆安徽法网或者拨打12348和8620148固定电话,您也可以直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

【主持人】感谢蒋局长的热情解答!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县司法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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