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司发〔2022〕19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大队):
现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舒城县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根据《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形成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舒城。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督促教育部门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庭审观摩、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行法律知识比赛、法治课进校园等形式,丰富普法宣传教育载体。督促教育部门、政法单位均衡派设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重点落实担任偏远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法治副校长职责,突出法治教育重点,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形式,重视以案释法。(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二)积极创建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杜绝家庭暴力,以良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家庭教育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及时就地化解易引发命案的家庭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涉及未成年案件时,要注重方式方法,及时发现、稳妥处置矛盾纠纷隐患。(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三)强化重点未成年人帮教管理
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或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法律援助中心应指派执业三年以上的、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的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22年8月-9月)
各司法所、局相关股室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衔接配合,互通有无,促使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助攻重点,创新举措(2022年9月-2023年4月)
1.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挂钩帮教(2022年9月)。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梳理建档、挂钩帮教、关护矫治等集中攻坚行动,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动态更新有关未成年人台账、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帮教工作。
2.着力源头防范,依法教育引导(2022年9月-2022年12月)。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等帮扶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深挖经验做法,积极培树典型(2023年1月-2023年4月)。强化定期跟踪督导,从个案中查找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规律、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树典型、创亮点,及时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并推广实施。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固化机制,总结提升(2023年5月-6月)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体系。
四、有关要求
各司法所、局相关股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汇总情况、定期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向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蒋志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明贵 局党组成员
张德俊 局党组成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杜 婵 局党组成员、县委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
蔡 华 局党组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成 员:王良田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胡显运 局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
都 亚 局办公室主任
汪新生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婷婷 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科员
曾 敏 局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
李宗杰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陈婷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敏同志任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