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司法局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舒城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09 信息来源:舒城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和工作实际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舒城县司法局单位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舒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县司法局3楼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21271。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2022年舒城县司法局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共计发布信息319条。其中,公布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备案11件,乡镇及县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2件、意见征求1条、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6条、新闻发布会信息1条、转发上级政策解读4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信息公开内容基本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参与集中办公,完成了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统一规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我单位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按照规定出具告知书。2022年我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由局办公室为牵头承办股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员为AB岗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文字关、法制关,确保单位信息发布的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度,我单位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事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对公共法律服务栏目进行调整,并对照细则更新发布的信息,完善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全年共接受政务公开季度测评5次,根据县、市测评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梳理扣分项,补差补缺,形成整改报告并及时发布;针对不及时更新内容及空白栏目、错敏词改正等情况进行整改4次。二是年初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组织各业务股室集体学习,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日常监测,定期对信息发布情况,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日常巡检,侧重关注隐私、涉密、规范化表述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干部考核政务公开责任到人。我单位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的学习不够深入,例如在二季度考核中特定栏目失分严重,导致排名靠后。

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形式单一、不新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的学习。我单位联合业务股室,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的解读学习,有针对性的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二是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学习兄弟单位、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的内容,采用图片、动漫视频、海报等线上线下多形式多途径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28日


舒城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