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司发〔2023〕1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科学反映各司法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地对2022年度工作状况作出评价,督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工作,解决“平时不干、年终突击”“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现将2022年度司法所检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舒城县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和年初工作安排,对照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任务分解和相关工作目标逐项检查考核评分。
二、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6日-19日
三、考核时间
2023年1月30日-31日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专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评期间实行集中办公、即时评分工作模式,考评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考核标准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平时考查主要以各业务股室日常通报为准,业务工作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后补充完成的,视为没有完成任务。
2.年终考核参照平时考核和季度考核,并报送必要的送检材料。送检材料送至局五楼会议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组在平时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统一标准综合评分,并上报局党组,作为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报送材料
(一)思想政治工作
报送学习“以人民为中心”和“以案为戒”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中需有学习心得和交流发言材料。
(二)普法依法治理
1.本乡镇“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发布情况。
2.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情况。
3.乡镇中心组半年集中学法情况,以内网图文信息、学习记录为准;乡镇开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情况。
4.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三)人民调解
1.乡镇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例会记录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受理登记簿和口头案件登记表(司法部制式)。
2.培训签到簿和试卷,内网图文信息。
3.村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表和口头案件登记表。
4.《专职人民调解员申请登记表》及聘用协议复印件(考评时基层股收回)、2022年度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发放工资表(乡镇财政部门入账凭证)。
5.提供纸质版调解案例信息不少于2篇,格式严格按照司法部要求。提供纸质版内网调解工作信息不少于10篇。
6.司法确认裁定书复印件。
7.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
8.“百姓评理说事点”标识牌及制度牌等上墙照片和工作台账。
(四)社矫安帮及扫黑除恶
1.安置帮教卷宗3本。(至少有一本重点安帮对象卷宗)
2.安置帮教人员及解除帮教人员、帮教小组成员花名册。
3.安帮重点人员花名册。
4.司法所全部社矫制式台账。
5.社矫卷宗3本(入矫半年以上)。
6.护航二十大,社区矫正对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资料(信息、图片、总结)。
7. 请销假相关材料。
8.司法所矫情会开展情况(矫情会议记录、信息、图片)
9.乡(镇)社矫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次)。(提供考核要求材料)
10.扫黑除恶工作年度考核要求材料。要求:按顺序整理好考核检查材料。
(五)公共法律服务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登记簿
2、村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每周达8条,提供近期截图
3.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法律资讯截图3张
(六)奖惩
请各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提供加分项的印证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无此类情况,减分项由县局根据掌握情况进行相应的扣除。
舒城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