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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1 09:47 信息来源:舒城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法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领导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舒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1      

 

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及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舒城、平安舒城为目标,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立足我县实际,扎实推进工作,结合《舒城县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由县司法局牵头,在全县424个村(社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三)工作目标

1.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比例达100%,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人员配置

1.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顾问人选由县司法局会同有关乡镇和村(社区)推荐配置。其他村(社区)由各乡镇(开发区)自行在全县符合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资格人员中选聘,人员名单应及时报县司法局备案。

2.县司法局应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法律顾问确定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与拟聘人员所在法律服务机构签订顾问合同。

3.为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原则上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超过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但最多不超过5个。

4.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该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基层社会工作,擅长纠纷调处;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 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重要经济合同签订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纠纷、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5.办理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顾问村(社区)累计服务4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日志和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和县司法局,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级集体、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应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村(社区)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工作规范。县司法局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

(二)建立统计制度。县司法局要建立统一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制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

(三)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县司法局应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细则。民主法治示范村每年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各乡镇(开发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和台账、听取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两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考核评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确定考核评估结果。全县其他村(社区)由所在乡镇(开发区)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考评结果应及时报司法局备案。

(四)提升“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及时加入顾问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利用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工委)领导、政府(管委)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齐抓共管、落细落实的合力。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司法局要周密做好组织实施,搞好统筹调度,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按每村每年2000元—5000元标准,由县司法局考核把关。

(三)加强日常监管。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明确纪律要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县其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分别由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开发区)负责,司法所具体实施。

(四)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培育推广先进典型,不断聚积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正能量,为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法治和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形象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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