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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23-03-10 16:57 信息来源:舒城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监督机关:舒城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方式:1.自行监督,2.接受群众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564-8553000。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提升政治能力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和全员政治轮训。

    牵头领导:王涛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2、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调研,发掘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宣传推荐优秀典型。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3、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完成时限:全年

    4、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牵头领导:王涛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学习贯彻。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规范意识形态岗位职责,健全完善舆情处置机制。

    牵头领导:王涛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二、牢牢把握主题主线,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6、组织参加市第三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7、探索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制度化长效化。

    牵头领导:黄向东、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完成时限:全年

    8、持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巩固提升“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行动中法治环境满意度。

    牵头领导:蒋志高、黄向东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9做好《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

    完成时限:全年

    10持续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

    完成时限:全年

    11、做好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完成时限:全年

    12、持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万企”等常态化主题帮扶活动,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动法治舒城建设

    13、严格落实《法治舒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任务。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完成时限:全年

    14、建立健全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对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工作调度。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强对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督查指导,推动《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16、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程序。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17、研究贯彻落实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启动实施办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相应制度机制。推动2022年法治督察中反馈问题整改,实施2023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督察。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贯彻落实《六安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年度任务。做好《安徽省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

    完成时限:全年

    19、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发质效。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完成时限:全年

    20、加快推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法制监督股、合法性审查股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

    完成时限:全年

    22、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完成时限:全年

    2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完成时限:全年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2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25、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动三年计划,组织参加第六批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26、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省厅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2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28、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服务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深入开展帮教对象走访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对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帮助其申报困难救助。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29、贯彻执行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出台的《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评估调研办法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30、稳步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创新队建制工作思路,努力建设“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四位一体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机构执法职能,做强做优社区矫正机构。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31、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完善相关政策机制,规范具体操作流程,针对性做好工作保障。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32、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大队

    完成时限:全年

    五、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用心践行司法为民

    33、实施2023年度县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完成时限:全年

    34、组织参加上级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35、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管,积极参加市县联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36、完成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公证、法律援助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局办公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完成时限:全年

    37、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我县2023-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完成时限:全年

    38、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工作对接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办公室、县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39、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拓展公证服务范围,提升公证服务供给总量。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县公证处

    完成时限:全年

    40、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41、以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为指导,因地制宜、狠抓实效,持续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蒋志高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六、持续激发发展动能,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41、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试点建立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探索建立法治建设领域创新经验总结评估推广制度。

    牵头领导:杜婵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编制部门,推动我县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

    牵头领导:黄向东、蔡华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股、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3、部署实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当地特色文化和优势充分挖掘教育矫正资源,开展“一县一品”教育矫正品牌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吕明贵

    牵头单位:社区矫正大队

    完成时限:全年

    44、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设置司法行政预算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牵头领导:王涛

    牵头单位:财务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5、加快“智慧法治”建设,抓好在用系统优化、升级、完善、应用。

    牵头领导:黄向东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锻造过硬队伍

    46、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7、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推深做实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8、持续开展“一改两为”活动,引导各党支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拓展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形式,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49、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教育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50、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聚焦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监督。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完成时限:全年

    5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常态化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52、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建设,开展新闻舆论岗位大练兵。组织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影响力。

    牵头领导:蔡华

    牵头单位:政工股、机关支部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

    53、持续做好组织、宣传、双拥、统战、群团、老干部、关工委及县委、县政府督办、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防电诈宣传、结对共建、政务公开、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

    完成时限:全年

     

     

     

    舒城县司法局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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