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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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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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
事项 |
检查 |
检查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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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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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
律师事务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司法局 |
《律师法》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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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
为切实做好2023年“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预计于7月下旬开展联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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