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公开办:
接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反馈 2023 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3〕28 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查缺补漏,积极整改逐项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测评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1.部门文件--行政性规范文件、其他文件发布格式不规范;2.政策解读、重大事项预公开发布质量低;3.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缺少所属单位相关信息;4.主动回应栏目下,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详见问题清单见附件)。
根据测评问题反馈,我局严格对照问题明细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测评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详细整改完成情况见附件)。
二、问题原因分析
从此次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测评反馈的问题来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仍有很多不足。主要是:1.发布信息的细节不够完善,如出现附件内容不符合发布标准、出现错别字;2.部分栏目存在顽固性问题,如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解读质量低;3.对常态更新栏目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如主动回应栏目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工作质量:1.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完成各项工作。2.加大对评分细则的研究力度;3.严格落实三审制,上传信息前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整改台账
舒城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7日
整改台账
二级指标 |
测评指标与考察点 |
问题明细 |
整改情况 |
部门文件 |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④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他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他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他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其他文件未公开去公章文字版 的,每件扣2分(考核2023年之后) |
1.行政规范性文件: 点击“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中的文件,页面均无法正常显示;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的下载版本中,附件提供的为图片,建议直接公开相关内容并调整格式; 2.其他文件: “舒城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舒城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的通知”中落款日期与成文日期不一致 “关于印发《舒城县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超前发布 |
已整改 |
意见征集 |
考察点: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①决策草案、②决策依据,③意见征集时间、④反馈渠道,包含信件、电话、邮箱⑤文件起草说明。⑥2021年至今未征求意见的,不得分。⑦2022年开始未进入意见征集库征求意见的,不算为意见征集。 |
2021年以来未查阅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信息,例如: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有效) ; 2023年以来仅公开情况说明; “舒城县司法局关于征求《2022年度舒城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中缺少决策依据 |
四季度注意规范发布 |
意见反馈 |
考察点:公布①意见采纳情况及②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③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需一一对应。)④意见反馈规范,含有文字说明及相应的表格展现整个文件的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体现公众有无意见 |
“【面向社会】《2022年度舒城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未使用意见征集库链接; “【面向社会】《2022年度舒城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关联的意见征集链接失效,为“404” |
已整改 |
本部门预算 |
考察点:①本年度预算、②报表及③说明。 |
未公开2023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
已整改 |
本部门决算 |
考察点:上年度①决算②报表及③说明。 |
建议公开2022年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已发布情况说明) |
已整改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考察点:①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②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未公开2023年本部门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建议及时公开2022年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
已整改 |
部门项目 |
考察点:公开①预算安排、②绩效目标、③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建议发布2022年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 |
已整改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考察点:①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②总目录、③分目录,④分表及⑤流程图,⑥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⑦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⑧取消的权力目录、⑨下放的权力目录、⑩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⑪承接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
“舒城县司法局其他权利目录(沿用:2022年调整后版本) 2023-10-08”中存在错别字; “舒城县司法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中权力事项公开不全 |
已整改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考察点: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链接到当地信用网站也可) |
双公示未链接到本地信用网站 |
已整改 |
行政执法公示 |
考察点:公开行政执法①职责、②执法依据、③执法程序、④监督途径和⑤执法结果等信息。 |
行政执法流程、职责权限依据栏目存在往年静态信息 |
已整改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考察点: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①发布稿、②现场图片、或者视频、音频等。说明无发布会的80%得分率即可) |
“舒城县司法局2023年新闻发布会情况说明”中信息内容与发布会计划不符,建议排查 |
已整改 |
负责人 解读 |
考察点:①部门负责人(不要求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年度考核栏目,前二季度无信息的可参照监督保障栏目得分率得分) |
“【负责人解读】舒城县司法局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宣传解读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中非针对政策文件开展的政策解读,缺少政策咨询渠道且关联的政策文件为“舒法办发〔2021〕1号” |
四季度注意规范发布 |
其他解读 |
考察点:2021年至今未发布政策解读的,不高于及格分,再计算如下分值。①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②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③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深入解读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7要素考核2020年7月份之后的解读);解读与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形式多样与内容质量各占比4分,解读与文件未链接、解读内容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的每件扣3分,扣完8分为止) |
“【图片解读】关于《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舒城县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图解质量不高(仅简单改变颜色背景) |
四季度注意规范发布 |
主动回应 |
考察点:公开①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②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③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2023年10月未发布主动回应信息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