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司发〔2023〕12号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六司发〔2023〕22号)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县“八五”普法规划》)、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及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县“八五”普法规划》《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县蔚然成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评估组织
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牵头组成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估。评估组根据评估情况,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三、评估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评估原则
中期评估坚持政治引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各乡镇、开发区评估主要内容
各乡镇、开发区中期评估主要内容是《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舒城县“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附件)的基础上,各乡镇、开发区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如何;
2.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治培训,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学习培训的质量如何;
3.“法治副校长”是否实现对中小学校的全覆盖,履行职责情况如何;
4.是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如何;
5.是否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开发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阵地发挥作用情况如何;
6.“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存在该撤销而未及时撤销的情况;
7.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是否及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8课时,发挥作用情况如何等。
(三)县直单位评估主要内容
县直各单位中期评估主要内容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情况。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制定印发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3.把普法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要点;
4.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
5.党委(党组)会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普法工作;
6.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形成日常宣传机制;
7.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发布普法典型案例;
8.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9.加强本系统法治骨干培训;
10.普法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情况等。
四、评估方法和步骤
(一)自评(9月至10月中旬)。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对本地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依据《舒城县“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附件),收集整理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县法宣办OA邮箱。
(二)抽查评估(10月下旬)。评估组抽查部分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抽查评估结束后,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评估报告和意见反馈(11月底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在综合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中期评估情况基础上,形成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司法局,并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同时,对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并反馈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
(四)评估结果运用(12月底前)。评估组对评估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整改到位。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组织开展省、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以及全县“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充分认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和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中期评估工作走深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把中期评估作为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手段,以推动解决问题为目标,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重点抽查评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或单位,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以查促改。
(三)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全县各类主流媒体作用,突出宣传全县“八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本地本单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严肃工作纪律。中期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体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既要看“有没有”,更要看“好不好”。要改进评估办法,不组织层层督查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联系人: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李宗杰
联系电话:0564-8553011
附件:舒城县“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
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舒城县司法局
舒城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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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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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估要求 |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
实地抽查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2023年每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记录、会议纪要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 |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
随机抽查中学(属地管理),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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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
实地抽查1个部门1个企业1个村(社区),查看乡镇(开发区)、村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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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
4.突出宣传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
抽查落实宪法宣誓情况。(责任单位:县人大办) |
5.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每年印发“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有安排、有部署、有实效。抽查“民法典宣传月”安排部署及实际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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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每年部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且成效明显。查证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图文资料等。(责任单位:县委国安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局、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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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把党章、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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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
8.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
实地抽查县直单位、乡镇、开发区年度法治专题讲座学习情况。(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9.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
随机抽取中小学检查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安排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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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
实地抽查村(社区),检查“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记录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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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
11.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
随机查看2个村(社区)固定法治文化阵地,要求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阵地正常运行、更新及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开发区) |
12.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县创建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实地调看县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建立情况和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情况。(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文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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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
实地查看县对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和推广情况。(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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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
14.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
实地抽查2个村(社区),检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制定和公开、宣传情况,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对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查看达标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开发区) |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
15.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法治副校长”实现对中小学校的全覆盖。 |
教育部门提供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名册,随机抽取5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查阅法治教育培训记录(结业证明),查看参训率是否低于5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
16.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
实地抽查2个企业,查看依法治企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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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
17.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
查阅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查阅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
18.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活动。 |
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情况,随机抽取部分普法志愿者核查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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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
因地制宜建设新媒体普法矩阵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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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实施 |
20.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
查证县委、县政府印发“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人大所作“八五”普法决议的情况。(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 |
2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
查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或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年度会议的通知、讲话等文件。(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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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
查看加强基层一线普法工作中人员配备、经费、装备保障等情况。(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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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查阅县财政部门出具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预算调拨单以及年度资金支出流向清单(或查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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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围绕“八五”普法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已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交流等。 |
①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