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舒城县司法局
上线嘉宾:
舒城县司法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向东
舒城县司法局 行政复议股 工作人员 何敏
内容提要:
一、介绍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相关情况。
2023年,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一、复议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4件,其中54件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申请人以不服投诉举报答复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占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二;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13件;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案件10件;其余案件分布基本符合正常规律。经复议后的案件有9件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决定均被人民法院维持。其中,通过协调和沟通,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的案件31件,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有效落实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出台以来,舒城县司法局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剖析历年办理的行政复议具体案例,找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政执法意识,从源头上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2023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4件,纠错案件3件,纠错率3.2%。
二是践行复议为民,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行政复议是老百姓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之一,舒城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复议为民”落到实处。提供案前咨询服务,建立受理前释明引导机制,对简单案件进行初步化解;利用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和“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线上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材料,确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三是加强府院联动,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舒城县人民政府 舒城县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加强与县法院行政庭进行面对面的业务交流和沟通,检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听取法官们的专业性建议,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2023年,结合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复核近两年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研读败诉案件诉讼文书,查找分析败诉原因。 四是注重研判总结,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结合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分别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沟通和会商,对治安管理、土地征收、房屋征补、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视,总结案件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和违法执法问题,加强监督纠错力度,2023年共向行政机关提出工作意见建议4条。五是强化队伍,夯实业务基础。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办案人员及时学习先进的复议工作思路,刻苦钻研,练好“内功”。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业务检查,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
三、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办理难度增加。由于行政复议程序简便易行,随着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2022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2023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4件,同比增长120%。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同比增长90%。行政复议案件多涉及土地规划、食品安全等专业性较强领域,办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是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待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只有5日,最长结案时间不得超过90日。对于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调查取证、资料梳理过程手续繁杂,工作强度、难度都很大,往往一个案件需要多人同时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时间紧、人手少、任务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内外并重,对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氛围,让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复议改革的精神实质;对外要积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基本知识和“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使人民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敢于、善于运用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民群众自觉运用行政复议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是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能的关键。要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工作队伍。切实解决能力薄弱、人员短缺等问题,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能动性和创造性,适应新时期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质量至上。采取案件集中受理、分类处理、集体讨论、精简内部办案程序等有效措施,实现高效能、低成本办案。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加强对新类型行政复议案件的研判,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规律,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要进一步发挥调解职能。坚持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不断完善“复调对接”机制,落实调解模式贯穿始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通过加强沟通、协同配合,瞄准“纠纷点”,靶向发力。进一步提高调解、和解率,确保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二、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行政复议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行政监督制度。
三、申请行政复议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6)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7)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有限制吗?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五、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许可,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拒绝履行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给付社会保障,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行政行为。
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下列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 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交;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对不作为申请复议,应提交本人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且所申请事项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的证据材料;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二)《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载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3、复议请求事项;4、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5、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6、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经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有哪些亮点内容?
此次修改行政复议法,适应新发展阶段对行政领域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的新要求,修改内容亮点纷呈: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总则中增加规定“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全面、完整、准确体现到法律规定中。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便民为民”制度要求,在提出申请、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等各个阶段丰富便民举措,方便人民群众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打造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制度“名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针对制约行政复议发展的主要矛盾,实施“靶向治理”。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落实管辖体制改革要求;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增设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加强听证、听取意见、证据收集等要求,力促案件公正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坚持守正创新。一方面,立足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特点,坚持免费受理、高效办理、深度审理,做到“不忘本来”。另一方面,抓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个目标导向,在强化调解适用、完善复议范围、规范提级审理、优化决定体系等方面,作出了若干制度创新,做到“面向未来”。
八、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如有需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当面或者邮寄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地址位于花桥路司法局大楼三楼313室,联系电话:0564-8553005。也可以通过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