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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姜逢铸、施申美、梁秀恕、王梅、徐为照、吴本君、王小丽、黄庆敏、张红柳、朱德志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老村干、老民师、老放映员、老农民养护工、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老兽医、老村医共8老。截至201712月,“8老”群体人数达到8692人,其中,离任村干部4481人;2017年全年共向“8老”群体发放生活补助 1956.9 万元,其中离任村干部群体补助发放总金额达到819.54万元。

1.  关于提高补助标准。

目前,我们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执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1322号)文件规定,省、市暂时没有新的文件出台,老字号补贴涉及面广,提高标准不是我们县级部门能够决策的,请你们理解。我们将把你们的宝贵意见逐级反映,对上积极争取,同时与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领导会商,为老字号群体争取更多的保障。

2. 关于加大保障力度。

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将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优先纳入农村低保问题,目前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同等享受低保,按照程序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申请,依照规定公开评审。对于家中出现突发灾难或重大疾病的离任村干部给予一定救助这一建议,目前没有财政专项安排,只能统一纳入相关扶贫政策。

3. 关于给予多方关注。

关于给予多方关注,工龄和身份认证问题,此项工作组织部门和乡镇政府已经认证,只有通过了工龄认证,才能发放离任补贴。切实关心离任村干部的生活是组织、人事、民政 、财政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财政部门将积极关注、积极组织资金保障及时兑现.               

办复类别:C

办复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42

 

 

 

2018年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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