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财政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代表议事原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柯玉梅、汪健、余先进、杜大庆、胡清芝、汪龙道、朱学品、刘年珍、朱杰、沈龙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村干部待遇》议事原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对村干部报酬一直很重视,目前村干部基本报酬达到和超过了当地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绩效报酬由乡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2015年以来,为50周岁以下的在职村干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村干部继续参加原村干部养老保险。

2017年,我县将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原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承担部分金额,逐渐使村干部养老保险享受的待遇趋于平衡;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动态保障所有村干部的基本报酬达到当地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以乡镇为单位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42

 

舒城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