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宗玖、宋明发、任少东、 胡仁贵、徐贵芳、刘娜、高大艾、叶祖祥、李邦来、夏登林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盘活张母桥中学闲置资产》议事原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张母桥中学于2010年7月撤销后,学校的国有资产一直没有进行有效处置,至今闲置。2014年,县教育局曾向县国资委提出处置原张母桥中学资产意见。2016年11月,县国资委牵头国土、规划部门现场查勘,因原张母桥中学校址位置不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按照现行土地部门有关政策,不能按照现有用途直接出让。2017年5月7日,县国资委研究决定,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张母桥镇政府对接,对原张母桥中学国有资产可以整体出售或出租,用于民办教育或其他用途。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42
舒城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