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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廉政风险点

发布时间:2024-01-22 10:41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3 申请环节: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工作规则》
4.严格按规定相关的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5.加强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会计局经办人员;会计局负责人;会计局分管负责人。
审查环节: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 会计局经办人员;会计局负责人;会计局分管负责人。

执行环节: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许可证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会计局经办人员;会计局负责人;会计局分管负责人。
2 对违反会计帐簿、会计资料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3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4 对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5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6 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7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8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9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0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1 票据管理未能符合《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 1、、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2、加强市直单位非税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3、加强和规范非税票据和领用、发放、保管、核销及其监督管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1
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处罚
4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3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4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5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4 立项环节: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检查环节: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处理环节: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督办经办人员;监督办负责人;监督办分管领导
16 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征收和管理 1 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征收和管理未能符合《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2、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管理规定。 非税局经办人员;非税局负责人;分税局分管负责人。
17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2 受理环节:受理投诉材料不及时,审查材料不仔细,符合投诉条件的不予受理。 1.建立投诉案件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采购中心经办人员;采购中心负责人;采购中心分管领导。
决定环节:处理决定不适当;错误运用法律法规 1.严格内部监督检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信访举报受理制度。 采购中心经办人员;采购中心负责人;采购中心分管领导。
18 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 4 受理环节: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不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审核环节:在审核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或敷衍了事。 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办理。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决定环节:为照顾特定关系人或单位而不实事求是的评价,出具不恰当的意见。 保存原始资料,多人讨论,层层把关。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事后环节:未有效监督,为照顾特定关系人或单位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财务监督工作中予以关注,必要时专项复查或审计。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19 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 4 动议环节:因照顾特定关系人或请托人,而制定带有明显指向或刻意缩小选拔范围等有失公允的方案。 加强干部职业素养教育;严格工作审查流程;避免在少数人中选人。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选拔任用环节:因照顾特定关系人或请托人,弄虚作假或更改拟任职位人选。 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多人多轮复核。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考察环节:因照顾特定关系人或请托人,有意隐瞒、泄露或歪曲考察情况。 1.2人以上参加考察;
2.集体讨论,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3.保存考察记录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考核环节:因照顾特定关系人或单位而放宽考核标准、薪酬标准。 认真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国资办工作人员、国资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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