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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杨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对目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的非常透彻,所提的建议也非常有针对性。目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各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上,正如您所分析的,很多项目在争取时,只考虑把资金争取到再说,地方配套,后期管护等问题没有充分准备,从而造成了部分项目实施缓慢,甚至无法实施;有的项目虽然建成,但由于没有很好的管护措施,效益很难发挥,甚至造成浪费。

为着力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资金监管职能,通过主动与部门会商,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探索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的后期管护机制,以及清理回收结余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等工作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但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是各部门单位,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形成合力,正如您所建议的,县财政将积极向政府建议,建立项目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应参与,定期通报项目信息,解决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规划、事中监控、事后审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42



舒城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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