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财政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方宪高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粮食系统分散在全县各乡镇国有资产(土地、房屋)有部分乡镇粮站资产已交乡镇开发利用。部分乡镇粮站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部分资产被粮站原职工承租,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利用效率不高,被个人无偿侵占和流失现象时有发生。2016年11月,县国资委会同国土、规划部门对部分乡镇粮站资产进行了实地查勘。今年5月7日,县国资委研究决定,将粮食系统分散在乡镇的国有资产,由部门管理改为属地管理。近期将由县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县商业、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对其所在乡镇的国有进行全面清查,向县政府汇报后,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国有资产处置由所在乡镇按照国土、规划部门有关政策办理。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42

 


舒城县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