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既定脱贫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农业股积极做好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积极做好农口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做好农林水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资金管理工作。
一、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一)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1、落实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2019年预算地方财力159860万元,较2018年地方实际财力155598万元增长4262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80万元,较上年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80万元增长110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增列部分占地方财力增长总额的25.81%,超过上级规定的最低标准20%。
2、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31万元,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为43万元,全部统筹用于2019年扶贫项目。可统筹使用部分用于脱贫攻坚的比例达100%,超过上级规定的50%比例。
3、积极争取债务资金投入。根据债务资金使用要求,2019年落实债务资金675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
4、切实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安徽省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要求,按照规定的资金整合目录,即中央资金20项、省级资金20项、市级资金18项,以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实行“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对各级各类其他涉农财政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2019年全县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72204.06万元,计划统筹整合资金为39505.3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为39505.3万元(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综上,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合计46762万元(不含宣州区结对帮扶贫资金1500万元)。
(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1、科学合理匹配项目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扶贫资金,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格局,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与扶贫项目及时匹配对接,做到项目成熟一批,资金到位一批,彻底解决“钱等项目”的问题,消除资金等待或闲置现象,充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46762万元,投向瞄准贫困村贫困户,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主要投向村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具体安排项目如下:产业补助3280.7万元、到村产业1997.4万元、就业脱贫70万元、危房改造3000万元、水利项目5067.4万元(其中安全饮水3972万元)、交通项目24101.7万元、农建项目4040.2万元、少数民族项目150万元、以工代赈85万元、环境整治1200万元,金融扶贫3074万元,智力扶贫(雨露计划)696万元。
2、及时规范拨付资金
落实专人专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所有项目类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商品劳务供应商,所有涉农补助类资金一律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截至11月底,县财政拨付扶贫资金45154万元,占扶贫资金总投入46762万元的97%,超过上级规定的序时进度。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4413万元,支出进度99%;其他涉农财政资金支出13684万元,支出进度93%。
(三)扶贫资金监管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扶贫资金是贫困户脱贫的“救命钱”、 “保命钱”和“助推剂”, 必须以最严格的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扎紧制度的笼子。近年来,我县根据《安徽省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皖财农[2019]33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皖财农[2019]327号)等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舒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管理办法》(舒政[2017]17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舒政办秘[2017]111号)、《舒城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228号)、《舒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244号)、《舒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的通知》(财农[2018]113号)、《舒城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财农[2019]91号)、舒城县财政局关于修订《舒城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财农[2019]94号)等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实行“一方案、三清单”制度
根据项目任务和资金统筹整合进度,及时制定《舒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使用方案》(舒扶贫[2019]11号)和《舒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舒扶贫[2019]22号)以及相应的项目任务清单、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绩效清单,在三项清单中明确项目任务、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3、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财办[2017]41号)要求,对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开公示。4月15日和8月28日 ,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了《舒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使用方案》(舒扶贫[2019]11号)和《舒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舒扶贫[2019]22号)以及项目任务清单、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绩效清单三项清单,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夯实扶贫资金管理基础。为适应扶贫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舒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的通知》(财农[2018]113号)基础上,今年我们出台了《舒城县财政扶贫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财农[2019]88号),并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财政扶贫资金会计开展了扶贫资金会计业务互查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管理素质和服务水平,夯实了扶贫资金管理的工作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快资金实际支付进度。在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后续工作进度的基础上,规范拨付手续和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做到应拨尽拨,确保年底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率达到92%以上,其他涉农财政资金支付率达到80%以上。
2、强化工作成效考核。会同县扶贫局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调度,并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对乡镇、县直部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3、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会同县扶贫局编制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资料,并按时上报省厅,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预期目标任务。
二、组织农口单位做好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及其相关预算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年初组织了各农口单位及时编制2018年的决算报表,对经人大批复的决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公开。根据我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需要,结合本级财力,督促指导农口单位科学编制2019年收支预算,组织部门做好预算执行;督促部门适时开展了2019年预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部门按月报送“三公经费”报表。配合预算股组织各农口单位开展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三、组织农林水各级专项资金 保障财政支农工作重点
2019年全县农林水投入46264万元。其中:投入7914万元,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投入3125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投入83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投入474万元,用于支持农户购置农机设备;投入200万元,支持桃溪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投入156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投入168万元,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投入91万元,支持农产品安全有关工作;投入7661万元,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投入3796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投入2032万元,支持秸秆产业化利用和秸秆禁烧;投入1531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1045万元,对营造林进行补助;投入361万元,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投入169万元,开展林业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投入62万元,对退耕还林进行补助;投入12106万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投入2387万元,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投入1100万元,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投入556万元,支持饮水工程养护工作;投入132万元,支持水价改革工作;投入368万元,支持防汛抗旱工作;
近年来,各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越来越大,使得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改善,农业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产业正逐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已经显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明显,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逐步增强,我县农业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四、落实各项惠民补贴政策
一是继续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发放相关工作。二、配合各农口单位,对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的资金及时进行网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