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行政事业股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业务对口处室的指导下,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规范办事程序、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有较大改进,全体同志以端正的工作态度,明晰的工作思路、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工作中去,在部门预、决算编审、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保证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和监督管理,也圆满完成了局党组和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行政事业股2019年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科学预算、精细管理,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以及各项报表的编报工作。
1、根据《预算法》和《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9-2021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15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测算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保配套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各项基础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单位上报的各项经费预算数认真审核把关,按照预算编制“两上两下”要求,下达单位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据此上报部门预算建议数,我们认真审核后再报送局预算股汇编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县人代会批准后及时以财政局财预[2019]25号文下达各单位部门预算批复。预算执行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
2、认真做好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工作,按照局里统一布署和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行政事业股担负着除农业和社保单位以外的所有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量多面广,部门决算编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我们2019年元月利用20多天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各单位部门决算的编审工作,努力做到数字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帐表一致、汇编及时。
3、认真做好县政法部门2018年度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数据统计系统软件及政法装备动态管理系统软件报表编报工作。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汇同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认真、准确、及时编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数据统计系统软件及政法装备动态管理系统软件报表编报工作,参加市局行政政法科和省厅政法处的政法资金及政法装备软件报表汇编工作。
4、按照预算(国库)股和会计局统一安排,督促行财部门认真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内控报告、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并以此为契机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
5、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统一布署和要求,积极督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时公开,并按省市财政部门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问题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积极协调局相关业务股室及乡镇财政所(分局),按月汇总上报“三公”经费统计报表并适时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对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此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公”经费支出也较上年有明显下降。
二、严格监管、及时拨付,努力提高行政政法及教科文等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绩效。
㈠、资金使用情况
1、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一)资金拨付情况。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及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免学费、助学金等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核拨中央和省下达的以及县级配的义务教育阶段保障经费,2019年,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经费10836.4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计4862.1万元,确保了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各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485.5万元,免教科书634.9万元,特岗计划319.9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43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3101万元;⑵2019年中职、普高免学费、助学金1683.7万元;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76.7万元;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1863万元;⑸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667万元;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44.4万元。“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449万元。⑵教育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审核监督教育部门打卡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金,打卡发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教育补资金675.24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104.2万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计958.03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计1064.82万元。很好地做到了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
2、做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的拨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及时拨付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729.75万元,
3、做好文化类民生工程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拨付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494.4万元,拨付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108.75万元,拨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10.2万元,拨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专项资金390万元。保证了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以及各项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4、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老字号”群体工龄(教龄)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政策,积极与社保、各涉“老字号”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准确配合做好“老字号”群体的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老字号”群体工龄(教龄)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体现了国家对“老字号”群体的关心和爱护,社会效果良好。
㈡、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
1、继续加强对教科文、行政政法等部门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和教育局联合出台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各类教育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2019年,县财政重点围绕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较上年增长、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各级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对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发挥巨大作用,有力地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有力地加强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教科文等各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与绩效。
2、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布署以及县局党组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促进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的绩效意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
3、主动与教育、文化、行政政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不定期、多形式地进行会商,探索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好办法。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审核与监督。结合津补贴发放政策的调整,认真编审各部门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并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进,做好事中、事后监督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理清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与效益。
2、积极会同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认真研究财政教育投入的结构与规模。优化投入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支持重大教育项目建设,支持智慧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汇同文化部门,做好文化类民生工程的实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的建设。汇同科技部门做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资金的拨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着力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树立财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4、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汇同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