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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1 14:59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舒城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部分解读如下:

一、问:什么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兴办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是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二、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是什么?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是以一事一议村民筹资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环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项目建设,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三、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四、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如何申报的?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提出申请,具体程序是:⑴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初步方案,方案应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⑵在村里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周;村委会要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调整。

第二步,乡镇政府初审。对村级议事的程序、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以乡镇汇总形文,上报县农委复审,县农委复审汇总后送县综改办,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第三步,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五、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项目,需要农民的筹资筹劳。哪些农民需要承担筹劳筹资,农民筹资筹劳有什么标准?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但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任务;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减免;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但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安排奖补资金,鼓励村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各界捐资赞助,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赠和村组自筹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

六、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是如何拨付和管理的?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后,根据施工进度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保障项目实施;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实行决算审计,然后报账兑付、结算。财政奖补资金县乡财政设立专户,封闭管理,实行乡镇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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