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舒城县财政局出台了《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精神,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和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有关要求,舒城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制定,明确县直单位、各乡镇及开发区管委,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职责、程序和方法,明确了考核方式、结果运用,为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3月舒城县财政局初步拟定了《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批后,同意发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县直部门单位、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大部门单位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到全部工作中,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主要内容
《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制定本方案的政策依据;二是明确了考核内容;三是明确了考核程序和方式;四是明确了考核结果应用。
六、创新举措
《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对县直部门单位、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进行明确,引导他们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县统一要求,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各乡镇、各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财政局
解读人:罗方园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88871